《煤矿安全规程》新修订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与上版相比新增56条,实质性修改353条
《煤矿安全规程》新修订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与上版相比新增56条,实质性修改353条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记者黄韬铭)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共777条,与上版相比新增56条,实质性修改353条。
这是记者13日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黄体伟介绍,随着煤矿安全监控技术的成熟完善和巡检机器人的不断发展,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大幅减少了井下瓦检员数量和检查频次的要求。
重大灾害防治始终是防范煤矿事故的重点和难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司长辛广龙介绍,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将瓦斯等级、冲击地压和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露天煤矿滑坡危险性等煤矿灾害等级鉴定纳入了安全检测、检验范围,同时要求鉴定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在水害区域治理方面,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新增了煤矿防治水地面超前区域治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底板承压水在进行地面超前区域治理后如何开展安全论证和效果验证等内容。
“随着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应用,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在地质勘查、井下作业、监测监控和露天开采等多个环节,明确了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方向和具体要求。”黄体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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