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出台新规
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出台新规
据新华社电 记者8月6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3日。
据介绍,指南是对计量法及水电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计量技术规范中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要求的系统整合,分为总则、计量行为合规要求、附则三部分,共七章24条。
指南涵盖了城镇范围内从事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的公用企业,将“计量器具”限定为用于贸易结算的城镇居民水电气用量测量的民用水电气表,要求公用企业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强化计量器具全流程管理,确保计量器具从采购到报废全流程可追溯,强调计量数据归集与监测,鼓励与相关部门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考虑到对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在计量管理方面与城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指南提出对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的计量活动可参照指南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指南内容,尽快出台实施,为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提供清晰指引,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电气表计量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