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35億元!太原警方打掉一個特大“黃金洗錢”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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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報新媒體記者張馨報道 一筆價值800萬元的大額黃金交易居然在兩天內分幾十次刷卡完成支付,如此異常的支付方式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的秘密?近日,太原警方從一條大額黃金交易線索入手,全鏈條打掉了一個利用黃金交易為電詐犯罪團伙提供“洗錢”服務的犯罪團伙。截至目前,警方累計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涉及全國各地電信網絡詐騙案件127余起,涉案流水達1.35億元。

今年3月8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反詐中心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條重大線索:太原市杏花嶺區某金店發生大額黃金交易,兩名幫信罪犯罪嫌疑人連續兩天在此刷卡消費800余萬元購買了近20公斤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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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購買黃金監控錄像

案情重大,杏花嶺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工作。通過工作,專案組迅速抓獲了“卡農”韓某、張某。但經審訊,專案組發現二人隻負責提供銀行卡,並不知道其他犯罪細節。看來,刷卡購買黃金的另有其人。專案組判斷,應該有兩個團伙,一伙負責詢價、聯系金店,另一伙負責刷卡購買黃金。專案組兵分兩組,同時對兩個團伙展開偵查。

經過辦案民警持續不懈地追蹤,專案組民警將“刷卡團隊”的唐某、王某、楊某,以及“踩點團隊”的倪某、汪某、劉某6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但之前取走的700多萬元黃金又流向了哪裡?跟著黃金的蹤跡,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經過偵查,專案組很快掌握了二人的真實身份為劉某、何某,兩人離開太原后落地深圳。3月23日,專案組迅速派出民警遠赴深圳開展工作。

抵達深圳后,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陸續進入了警方的視線。3月8日、9日,劉某、何某陸續抵達深圳機場后,男子A拿走了黃金並接走了劉、何二人,同時還接走了另一名手拿提包的男子B。隨后男子A將黃金交給了男子C,男子C又將黃金帶至深圳某黃金市場進行銷贓。

至此,通過買賣黃金為涉詐資金“洗錢”的過程完成。經過專案組分析研判,確定男子A為幣商、男子B為另一名背金人、男子C為銷贓人。在當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男子ABC的真實身份逐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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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購買黃金監控錄像

3月28日,專案組民警在海南澄邁縣將“幣商”男子A林某鵬抓獲。經審訊,林某鵬對自己參與“洗錢”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專案組查明了參與此次“洗錢”犯罪的另一名“幣商”肖某和銷贓人員田某。3月30日,專案組在海南澄邁縣將“背金人”男子B林某柏抓獲。

經過梳理,所有的線索都指向了一個名叫“瓊海阿文”的人。專案組經過偵查,迅速鎖定了位於海南的鄧某正是“瓊海阿文”。專案組立即奔赴海南省瓊海市,4月24日,將犯罪嫌疑人鄧某抓獲歸案。同時,在兄弟單位的支持下,負責銷贓的田某、背金人劉某、幣商肖某、踩點團隊負責人謝某相繼落網。

經依法查明,該犯罪團伙以鄧某(男,31歲,海南人)為首,自2023年2月初,開始承接境外電詐、網絡賭博資金“洗錢”業務。團伙分為資金接收組、踩點組、刷卡組、背金轉運組、幣商組、銷贓組。鄧某聯系到境外電詐團伙的“洗錢”業務后,聯系“卡商”尋找“卡農”接收境外電詐、網絡賭博贓款﹔由踩點團伙到各大金店進行踩點,尋找有大量黃金現貨的金店﹔再由刷卡轉運組與卡農一起刷卡購買黃金,之后選擇比較隱蔽的公共場所將黃金交於背金組﹔背金人將黃金轉移至深圳后交由幣商﹔幣商交給銷贓人員進行銷贓,並將銷贓資金轉換成虛擬幣交由鄧某﹔最后由鄧某將虛擬幣轉至境外電詐團伙。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鄧某與境外上線、國內下線均通過境外聊天軟件單線聯系,並使用虛擬貨幣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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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購買黃金監控錄像

僅3月4日至9日,該團伙在太原市購買了黃金27公斤,價值1200余萬元。目前,已查實該團伙涉及全國范圍內電信詐騙案件127起、為境外電詐團伙“洗錢”達1.35億元。警方已凍結、扣押涉案資金347.9萬元,扣押小轎車兩台、作案用手機30余部、手機卡13張、POS機9台。

目前,鄧某、謝某、倪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警方依法移送審查起訴。韓某、張某已移送外地警方。

(責編: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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