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行電動自行車 別佔用機動車道
騎行電動自行車 別佔用機動車道
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楊晶)炎炎夏日,騎上電動自行車出門,既方便又涼快。不過,電動自行車也不能隨便走,更不能佔用機動車道。7月28日,山西交警通報了兩起電動車自行車騎行人佔用機動車道引發的事故,提醒大家,騎車出門要按道通行。
7月25日,運城市萬榮縣,一名未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行人,佔用機動車道通行時,與轎車碰撞,所幸沒有人員傷亡。
7月20日,朔州市山陰縣某十字路口,一輛電動自行車佔用機動車道左轉闖紅燈時,與轎車碰撞,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交警提醒,過馬路時,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非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紅燈停、綠燈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電動自行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內順向騎行,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路段應當靠右行駛,切勿在機動車道上騎行。轉彎前要減速慢行,注意觀察路面車輛通行情況,不得突然猛拐、隨意變道。通過有紅綠燈的路口時,一定要按指示燈行駛,不闖紅燈﹔通過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時,一定要減速慢行,注意觀察,確認安全后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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