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受理社會各界對國家開發銀行資產安全監督舉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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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開發銀行(以下簡稱開發銀行)成立於1994年,是國家出資設立、直屬國務院領導、支持中國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發展、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國有開發性金融機構。開發銀行立足職能定位,聚焦主責主業,積極服務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持續深化改革創新,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自2006年9月開發銀行公開受理來自社會各界的資產安全監督舉報以來,取得了較好效果。為進一步確保國有資產質量穩定和維護資產安全,有效防控金融風險,熱忱歡迎社會各界對開發銀行資產安全進行監督,對危害或可能危害開發銀行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
  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監督范圍

  與開發銀行資產相關的法人及組織。包括開發銀行(含控股子公司)各類資產的項目客戶,為開發銀行資產提供各類擔保的客戶,以及開發銀行的管理資產所涉及的其他客戶等。

二、監督內容

  (一)利用虛假的信息或材料騙取開發銀行資金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利用不真實或虛假的客戶信息、財務報表、項目情況等申報材料,騙取開發銀行資金等行為。
  (二)開發銀行客戶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或用款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將項目資金挪作他用、侵佔、私分和轉移,或造成開發銀行重大損失,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使用等行為。
  (三)惡意拖欠或懸空開發銀行債務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企業借資產重組、改制等重大經營事件,轉移和抽逃資金,逃避和懸空債務,以及其他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
  (四)提供虛假擔保或惡意轉移抵質押物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企業利用不真實或虛假的財務報表、產權文件,通過辦理虛假登記等方式,為開發銀行貸款項目提供虛假擔保,以及惡意轉移抵質押物等行為。
  (五)其他危害開發銀行資產安全的行為。

三、舉報方式

  社會各界人士如發現上述情況,可採用書信、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隨時向開發銀行反映或舉報。舉報人應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或可查線索,並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負責,不得主觀臆測、捏造事實、制造假証、誣告陷害他人,否則須承擔法律責任。提倡實名舉報(提供個人或單位真實身份和証件信息及有效聯系方式的,視作實名舉報),開發銀行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舉報人請勿重復舉報。

四、受理聯系方式

  (一)總行
  來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8號國家開發銀行審計舉報辦公室(郵編:100032)
  電話:010-68333171
  E-Mail:jubao@cdb.cn
  (二)分行
  來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長治路327號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紀委辦公室(審計舉報辦公室)(郵編030006)
  電話:0351-4937338
  E-Mail:jubao.sxi@cdb.cn

五、此公告由開發銀行負責解釋,相關內容已在開發銀行官網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
  2025年6月11日

(責編:溫文、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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