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老師的“愛”要大聲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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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媒體報道,去年教師節前夕,某幼兒園門口,一個孩子跑過來,將手中提著的塑料袋給了老師,裡面是一盒價值6.16元的巧克力,該老師因此被開除。
  這件事后,被開除老師將幼兒園告到法院,在該案件審理中,雙方各執一詞,理由大家都能想到,比如,幼兒園認為該老師收受了禮品,違反了相關規定等﹔該老師認為送巧克力行為僅為表達感謝和祝福等。法院最后判決幼兒園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屬於違法解除,應當向該老師支付賠償金。一位當大學老師的網友表示,自己也時常會收到學生的小禮物——看到自己在辦公室加班,路過的學生會給他一個小零食,去學生宿舍時會有學生把家鄉特產塞給自己嘗嘗,“從來沒有學生送小禮物的老師,一般是不愛學生也不被學生喜愛的老師”。
  一塊巧克力、一束花、一張小小卡片,小小禮物只是情誼的見証,鼓勵、引導孩子正確表達對老師的喜愛和尊敬,切勿讓這份情誼的表達成為雙方的負累。

撰稿:李林霞

(責編:劉洋、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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