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活體動物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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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晉城市回鄉創業青年、鄉村生活網絡主播小董,在網上花4000元購買了20隻2月齡的鴕鳥苗,可等了一個星期后,物流送來的包裹中20隻鴕鳥苗全部死亡。
  商家既不免費補發也不承擔損失。一氣之下,小董把事情拍成短視頻發到網上。沒想到,晉城市陽城縣司法局寺頭司法所所長張欽主動找到他。詳細了解事情原委后,張欽告訴小董,商家在網絡上售賣活體鴕鳥苗,隻要符合相關運輸規定,就不存在違法。雙方交易過程中,脫離交易平台,使用微信轉賬,且是由小董主動提出使用普通快遞。這種情況下,通過調解才是解決糾紛的最優解。
  接受了小董的調解申請書,張欽給遠在山東的賣家打電話,希望雙方能面對面調解。調解員的真誠打動了賣家,兩天后,他從山東趕到山西。考慮到本案標的物的特殊性,寺頭鄉人民調解委員會特意邀請當地活體動物買賣領域專業律師共同研判。
  律師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提出,雖然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在微信上的溝通、打電話等都符合口頭合同的構成要件,因此該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如何劃分責任?就要從雙方的聊天記錄裡查找是否有關於標的物、質量和違約責任的約定。經查,雙方聊天記錄中賣家曾承諾七天保活、如途中遇鴕鳥死亡或者生病由賣家承擔責任,因此賣家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調解員提出,雖然小董提議使用普通快遞,但賣家經驗豐富,應該十分清楚哪種運輸方式更合適,最終使用了最不保險的普通快遞導致損失,因此應承擔50%的責任。買家小董沒有在電商平台直接交易,導致維權困難,自身利益無法保障,也應承擔50%責任。此外,賣家與快遞公司之間有運輸合同關系,如鴕鳥死亡因快遞公司過錯造成,賣家可以找快遞公司賠償。
  責任劃分清楚后,考慮到賣家遠道而來,調解期間產生了各種費用,調解員建議雙方將這些費用扣除后,採用折中辦法進行退款。最終,賣家同意給小董退款1700元。
  調解員提示:通過網絡方式購買活體動物時,一定要選擇有監管的正規平台,並將完整交易過程在平台中留痕,切忌被商家引導至非正規平台消費。如遇糾紛,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調解。相比訴訟,調解更加便捷、高效。
  據了解,2023年,我省各級調解組織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14.14萬次,及時排查發現矛盾糾紛3.08萬個,調解案件13.06萬件,調解成功率99.40%,有效發揮了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基礎性作用。

  本報記者楊文

(責編:溫文、劉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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