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深媒體人撰文棒喝職業“打假人”:“釣魚取証” “咆哮維權”該休矣!
一資深媒體人撰文棒喝職業“打假人”:“釣魚取証” “咆哮維權”該休矣!
近來,一些職業“打假人”頻頻出手,特別是在大健康領域,這些博主的短視頻格外“吸睛”,幾乎“霸屏”。
視頻中,“打假人”選擇容易“入戲”的人貨場,特別是以中老年群體為主的養生保健消費場所格外受到青睞。他們從天而降,突然亮明”臥底”身份,手持幾天前購買產品時與銷售人員對話的錄音或錄像“証據”,一邊咆哮揭批商家夸大宣傳“罪狀”,一邊對在場消費者大聲呵斥批評教育。一時間,推推搡搡、鏡頭搖晃、場面混亂、情緒失控。甚至趕到現場的公安與市場監管人員也被拉下場,“不作為”帽子直接扣上。
在評論區裡,除了對博主行俠仗義點贊和叫好,另一種聲音引起了筆者的注意。這些理性的網友稱其為釣魚取証與咆哮維權,並提出了思考與質疑。
實話實說,當今市場環境,許多消費領域存在的問題確實讓老百姓“提心吊膽”,特別是在食品安全等關系民生的消費領域,這就使得“打假維權者”從進入公眾視野這一刻起,就被賦予了為民做主,鐵肩道義的光環與人設。我們也確實看到,一些手段正當的維權者,以公平正義的一己之力,與力量對比懸殊的商家甚至職能部門“死磕”,客觀上推動了商品及服務質量的改進,某種意義上對市場環境的淨化與維護發揮了積極作用。這也正是社會公眾對“打假人”“維權者”抱有好感和支持的原因所在。
然而,釣魚取証違反了法律的程序和公平正義原則。通過不正當手段誘導、套路當事人,以引導性對話獲取証據,斷章取義編輯視頻博眼球,制造輿情給監管施壓,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法律的公正性,打壓了經營者的積極性、攪亂了市場秩序,消耗了行政資源,也給消費者造成了恐慌,破壞了營商環境。
《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或檢查時,執法人員需遵守法定程序,不得採取利誘、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收集証據。即使是執法機關,釣魚取証對執法部門都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更何況自然人?
一些“打假人”往往以吸引眼球和賺取流量為目的,而非真正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這種行為可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產生錯誤的認識和評價。某些打假人通過手上的自媒體,發酵、吸粉,為自己上鏈接帶貨攢粉絲。釣魚取証行為成了引發市場的混亂和不安定的因素,影響市場的正常運行和公平競爭。商家害怕被釣魚取証,有可能產生恐慌和疑慮,導致市場信心下降和交易活動減少。
再來看看咆哮維權的惡果。手持“証據”在合法合規的經營場所內咆哮、大肆喧囂等方式進行維權,嚴重影響了商家的正常經營秩序。不僅損害了商家的商業信譽和形象,也可能導致商家無法正常營業或遭受經濟損失。此外,對消費者而言,也是受害者。正常的消費活動被無端攪亂,往往伴隨著激烈的沖突和對抗,特別是一些體弱多病的老年顧客,面對各種混亂狀態,容易引發健康和人身安全事件。部分消費者事后還可能要配合監管,作為“証人”卷入各種調查,起落無定,苦不堪言。
職業打假人也給市場監督部門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和壓力。頻頻案發,為減輕壓力,如果市監讓商家低頭認栽,賠償了結,有可能會助長本轄區此類案件高發,甚至有更多人效法“打假維權”成為一門隱形牟利的營生。
遏制職業打假行為,商家要守住規范經營的底線,不給機會,不留把柄。一旦沒有守好底線,被“打假維權者”折騰,被市監懲戒,也影響自己的名聲。畢竟規范服務,守法經營是每個商家安身立命的正確出路。
綜上所述,釣魚取証和咆哮式維權作為兩種不當的行為方式,給市場帶來了多方面的危害。為了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必須加強對這些行為的監管和打擊力度,同時對市場商戶加強法治宣傳和教育,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一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營商環境。(文/姚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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