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家”——一位大學教師筆下的家文化
為官從政之要
漫談“家”——一位大學教師筆下的家文化
為官從政之要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理念。家訓文化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標識,其中不僅承載著豐富的治家智慧,更蘊含著深刻的為官之道和治國之理,至今仍為當代治國理政提供著寶貴的思想資源。
《魏書·良吏傳》有雲“清者蒞職之本,儉者持身之基”,宋代李邦獻在《省心雜言》中精辟指出“為政之要,曰公與清﹔成家之道,曰儉與勤”,明代高攀龍則在《家訓》中強調“以孝弟為本,以忠義為主,以廉潔為先,以誠實為要”。這些論述共同構建了以清廉為核心的做人為官的倫理體系。
北宋重臣賈昌朝在《戒子孫》中直言“仕宦之法,清廉為最”,南宋名相、山西聞喜人趙鼎在《家訓筆錄》中進一步闡釋“凡在仕宦,以廉勤為本”,他認為,人的才能或有高下之分,但廉潔與勤勞卻是人人可達的美德。此外,他還重視“和”,認為“廉勤所以處己,和順所以接物,與人和則可以安身,可以遠害”,以辯証思想將個人修養與為官之道有機統一。清代靳輔在《庭訓》中對為官之道進行了系統論述,稱“居官之要,曰清,曰慎,曰勤,而濟之以和。清則清白,一心不敢自私自利﹔慎則事事敬謹,不敢毫有貽誤﹔勤則夙夜匪懈,不敢苟且晏安。至於事上使下之際,一以和平之氣行之,務期有濟於公事而已”。
南宋著名詞人呂本中在《童蒙訓》中確立了“清、慎、勤”的為官三原則,指出“知此三者,可以保祿位,可以遠恥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明代劉良臣認可呂紫微的為官箴言,並在《鳳川子克己示兒編》中加以補充發展,稱“清則公,公則明,知也﹔慎必勤,謙必忍,仁也﹔恆勤,而斷非勇不能,斯蓋中庸之道”。劉良臣將儒家的中庸之道融入到為官、治國的哲學當中。明代黃佐在《泰泉鄉禮》中強調官府和官員必須以“四事”自勉,即律己以廉、撫民以仁、存心以公、蒞事以勤,而律己以廉“為四事之首”,尤為重要。關於廉,黃佐強調“凡為政者,萬分廉潔,止是小善﹔一點貪污,便為大惡。不廉之吏,如蒙不潔,雖有他美,莫能自贖”,隻有在此“四事”基礎之上,才能為民除去“十害”。
陸游出生於“廉直忠孝”的仕宦之家,從小便接受了良好家風的熏染。南宋嘉泰二年,陸游次子陸子龍赴吉州為官。臨行前,年逾七旬的陸游作詞為子送行,其詞雲:“其汝為吉州吏,但飲吉州水﹔一錢亦分明,誰能肆讒毀?”陸游在詞中訓育兒子,勉勵其清廉自持,公私分明。明代廉吏、山西永寧人於成龍出身貧寒,大器晚成。為官二十余年間,於成龍始終堅守“清慎勤”,心系百姓,廉明清正,深得百姓愛戴和朝廷賞識,曾三次被舉“卓異”,康熙皇帝贊譽其為“天下廉吏第一”,成為百官學習的楷模。這些事跡生動詮釋了家訓文化的實踐價值。
《魏書·良吏傳》雲“官非其人,是為民蠹”。傳統家規家訓把“民蠹”視為敗類,嚴加防范。南宋袁採《袁氏世范》強調“子弟有愚繆貪污者,自不可使之仕宦”,主張子弟貪愚者勿使其入仕為官。宋朝包拯公正廉明,嫉惡如仇,他曾寫過一則家訓,並刻在家中的照壁上,警告子孫務必清廉,其文曰:“后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后,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明代王澈《王氏族約》強調“凡子孫居官,務要廉勤正直,盡忠體國,恪守官箴。其治行卓越、惠澤及民及有功德,為宗族鄉鄰所庇賴者,沒后於譜傳之。如以貪酷被黜者,於譜上削其爵”。這些嚴厲的家規家訓,體現了古人對廉潔政治的堅定追求。
明代於謙“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的錚錚誓言,穿越時空仍振聾發聵。傳統家訓中的清廉思想,不僅是古代為官者的道德准則,更是當代公職人員的精神鏡鑒。
郭心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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