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成龍與陳廷敬的交往
於成龍與陳廷敬的交往

康熙手書賜匾——高行清粹(拓片)

方山縣峪口鎮張家塔村,於成龍曾孫於大檀所題“敦厚家風”木刻版匾額
家世淵源與早年砥礪
明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於成龍生於永寧州來堡村。其家族自元代起即為當地望族,至明清之際雖漸趨中落,仍保有耕讀傳家之傳統。方山於成龍廉政文化園所藏《於氏宗譜》載,其遠祖於坦曾任明代大中丞,族中祠堂懸“清忠世澤”匾額,可見家風之淵源。於成龍少承庭訓,攻讀四書五經,然科舉屢試不第,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僅中副榜貢生,遂居家設館授徒,兼理農事。這段鄉居經歷深刻塑造其價值觀,現存於故居的“天理良心”匾額拓片(原物毀於戰亂),筆勢雄渾,足見其早年立世之精神圭臬。
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已四十五歲的於成龍以“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之決心,赴任廣西羅城知縣。臨行前,其母李氏托人書“致君澤民”四字相贈。彼時羅城地處蠻煙瘴雨之地,“縣中居民僅六家,無城郭廨舍”(《於清端公年譜》),於成龍卻以“鐵腕治盜、寬仁撫民”之策,三年內使“流亡載道”之邑變為“弦歌之聲復聞”的樂土。其治羅經驗后被刻入《於成龍治羅城碑記》,原碑現存於羅城博物館,碑文“以實心行實政”之語,實為其一生施政之縮影。
明崇禎十一年(1638年),陳廷敬生於澤州皇城村。陳氏家族自明中葉崛起,至廷敬祖父陳經濟時,已成為“業儒服賈,富甲一方”的鄉紳望族。皇城相府內保存的《陳氏家乘》記載,家族設“南書院”供子弟攻讀,聘名師講授經史,同時經營鐵貨、絲綢貿易,形成“儒商互濟”的獨特模式。廷敬自幼穎異,四歲能誦《三字經》,九歲賦《牡丹詩》驚煞鄉鄰,順治十五年(1658年)中進士,改庶吉士,賜名廷敬,取“廷前敬立”之意。
現藏於陽城陳廷敬紀念館的《陳廷敬會試墨卷》殘頁,雖僅存“民為邦本”一節,然其論“治天下者,必以養民為先,養民之道,在薄賦斂、省徭役”,已顯露出早年民本思想。清康熙五年(1666年),廷敬任翰林院檢討,充《世祖實錄》纂修官,因學識淵博,深得大學士衛周祚賞識,自此躋身翰林院清流之列。此時的陳廷敬,與遠在羅城的於成龍雖未謀面,卻同受晉地“義利之辨”文化浸潤,為日后交往埋下伏筆。
政見共鳴與宦海互助
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於成龍因在湖廣黃州任上平定“東山之亂”有功,不久擢升直隸巡撫,成為掌管京畿的封疆大吏。時直隸“豪強佔田萬畝,貧民無立錐之地”(《清實錄》),成龍到任后即雷厲風行整頓積弊,清丈土地、嚴懲貪墨,卻遭京官集團側目。次年秋,陳廷敬以翰林院侍講學士銜奉使保定,兩人首次會面。
陽城陳廷敬紀念館藏《午亭文編》稿本中,有《保定晤於公記》殘篇,述及此次交談:“公(於成龍)言及直隸田賦之弊,眉峰深鎖,謂‘若不核實地畝,厘清欺隱,恐百姓永無寧日’。余(陳廷敬)因言:‘朝廷考成之法,當以民生為要,可仿明張居正一條鞭法,清丈田畝,按畝征銀,兼查庫銀虧空’。公擊節稱善,曰:‘此策若行,天下吏治當為之一新’。”這段記載雖經后人整理,仍可窺見兩人在“清丈田畝”“整頓吏治”等議題上的高度共識。
值得注意的是,陳廷敬此次保定之行具有特殊政治背景。康熙皇帝欲整頓畿輔之地、鞏固皇權,故派親信近臣考察地方大吏。此次會面后,陳廷敬向康熙密奏“於成龍忠勤可靠,可擔大任”,為於成龍日后晉升埋下伏筆。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陳廷敬升任左都御史,上疏《請嚴飭吏治疏》,提出“州縣官三年考成法”,主張以“墾荒數額、刑案結案率、盜賊緝捕數”為考核標准,“稱職者超擢,不稱職者罷黜”。此疏現存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朱批“著吏部詳議”,后成為清初吏治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巧合的是,於成龍在直隸、兩江任上推行的考核制度,與陳廷敬建議如出一轍。方山於成龍廉政文化園藏《於成龍考成條例》抄本,明確規定“州縣官每年須開墾荒地十頃以上,審結積案八成以上,盜案破獲率超六成”,足見二人改革理念的深度契合。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於成龍在兩江總督任上遭江寧布政使蜚語中傷,稱其“私受鹽商賄賂”。陳廷敬聞知后,不顧自身安危,查閱戶部鹽稅檔案,發現虧空實為前任官員所為,遂上疏《為於成龍辯誣疏》,直言“於公之廉,臣素知之,若以莫須有之罪加諸忠臣,非惟寒天下清官之心,亦失聖上求賢之意”。此疏言辭剴切,康熙閱后頗為震動,特遣刑部侍郎赴江南徹查,最終還於成龍清白。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陳廷敬奉命主持編纂《康熙字典》。於成龍雖已去世多年,但其子於廷翼、孫於准皆參與校勘工作。陽城皇城相府“中華字典博物館”藏《康熙字典》初刻本,卷末有“於准校閱”落款,可見於氏家族對陳廷敬文化事業的支持。此外,陳廷敬主持修訂《明史》時,特別採錄於成龍事跡入《循吏傳》,稱其“操履清潔,始終一節,為清代廉吏之冠”,使於成龍形象永載史冊。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陳廷敬第三子陳壯履之女嫁於成龍之孫於准之子於大梴,兩家結為姻親。陳廷敬曾為於准題寫“世濟其美”匾額,懸於方山於氏宗祠,意為“世代傳承美德”。於准在陳廷敬晚年,多次赴京探望,參與編纂《陳廷敬文集》。
精神傳承與歷史定格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於成龍病逝於兩江總督任所,享年六十八歲。陳廷敬聞訃,悲痛不已,親撰《於端清公傳》,詳述其生平功績,尤其強調“其在羅城也,與瑤民同甘苦﹔在黃州也,平叛匪如烹小鮮﹔在兩江也,日食粗?,衣穿布袍,雖古之循吏,未能過也”。此傳收入《午亭文編》,康熙二十五年刻本現存於陽城陳廷敬紀念館。
與此同時,朝廷遣官為於成龍撰寫墓志銘,現存於方山於成龍廉政文化園的碑刻記載:“公之廉,天下無兩,其治民也,如父母之愛子﹔其事君也,如手足之衛腹心。”對比傳記與墓志銘,前者側重事跡敘述,后者側重官方評價,二者共同構建出於成龍“廉能兼備”的歷史形象。
晉地民間關於二人的傳說甚夥,最著名的是“陳廷敬還禮”故事:相傳陳廷敬之子大婚,於成龍遣人送土布三匹、小米兩袋為禮,附信曰“禮輕義重,勿效奢靡”,陳廷敬欣然受之,並回贈《朱子家訓》刻本。此傳說雖不見於正史,卻在呂梁、晉城等地廣為流傳,被編入地方民間文化傳說故事文本,成為“清廉交往”的典范敘事。此外,方山民間還流傳“於成龍智斗陳廷敬”的笑話,稱二人曾以對聯互謔,雖屬附會,卻體現出民眾對名臣的親近感。
於成龍以“廉能”立世,陳廷敬以“清勤”輔政。看似路徑不同,卻共同詮釋了“以天下為己任”的擔當。從保定會面的理念共鳴,到朝堂之上的相互砥礪,再到家族聯姻的文化共振,二人的交往始終貫穿“廉”“義”二字。他們的故事,如同一面鏡子,既照見清初官場的風雲變幻,亦映現出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廉能兼美”的理想追求。
張利芳
本欄圖片由山西省於成龍廉政文化研究會閆衛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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