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做官要看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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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國古代社會,官員的選拔標准不僅關乎學識、能力與道德,更與相貌息息相關。
  從原始部落的氏族首領到封建王朝的科舉制度,容貌可以說是權力場中隱形的“敲門磚”。這種“以貌取人”的傳統,既源於對“天人感應”的信仰,也受到社會等級觀念的深刻影響,其演變歷程貫穿了中華文明數千年的政治文化史。
  原始社會時期,氏族首領的外貌特征往往被賦予神性。據《史記》等史書記載,堯“眉分八彩”,舜“雙目重瞳”,禹“耳有三漏”。據《大戴禮記》記載,堯帝時期已出現依據容貌設官授職的現象。到了夏商周時期,在祭祀活動中,主祭者的儀態容貌需符合“威儀”特征,以彰顯與神靈溝通的資格。例如商代巫師需身形高大、面容肅穆,以此強化神權與王權的統一。
  周朝禮制將“威儀”納入貴族教育,《禮記》強調“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容貌舉止成為身份地位的象征。
  漢代察舉制雖以德行孝廉為名,其實也暗含了對外貌的篩選。西漢時期的薛宣因“儀表堂堂”而官至宰相,他的政敵申咸因被毀容反而斷送仕途,揭示了容貌對官運的直接影響。魏晉時期,門閥士族壟斷官職,九品中正制的選官制度更將“容止”列為考核標准,世家子弟需兼具才華與風姿,“竹林七賢”的嵇康因“龍章鳳姿”名動天下,其容貌甚至成為了一種政治資本。據《世說新語》記載,曹操因“姿貌短小”遭匈奴使者輕視,於是命崔琰假扮自己接見,足見時人對儀表的極端重視。
  唐代科舉首創殿試環節,唐太宗曾直言:“進士科取人,以體貌豐偉為先。”宋代沿襲此風,北宋禁軍選拔標准嚴苛,需“豹頭環眼、燕頷虎須”,林沖、秦明等文學形象的原型都是大帥哥。殿試時,宋真宗因晏殊“神氣不懾”擢其為狀元,而鐘馗雖才華橫溢,卻因相貌丑陋被剝奪功名,最終撞柱而亡。北宋王安石推行新政時,反對派以其“蓬首垢面”攻擊其德行,蘇洵更在《辨奸論》中將其邋遢形象與“大奸”挂鉤,可見容貌甚至能左右政治斗爭。
  到了明代,內閣選拔有三條潛規則:進士出身、官話流利、國字臉。萬歷年間首輔張居正推行“考成法”時,特意挑選“儀容端方”的官員充任要職,以強化威儀。清代將面貌考核推向頂峰:雍正通過“履歷片”批注官員相貌,如評王勛“小白胖子”、楊鐸“似太監”,直接決定其仕途﹔乾隆創立“大挑”制度,以“同、田、貫、日、身、甲、氣、由”八字標准篩選士人——圓臉、方臉者等授知縣,尖臉、歪臉者直接淘汰。閻敬銘因身材矮小、雙目高低參差不齊,在“大挑”現場遭親王呵斥驅逐,后雖憑才干做到了戶部尚書,仍被視為特例。
  其實古代對官員容貌的苛求,本質是維護統治合法性的手段。比如帝王將“天庭飽滿、地閣方圓”視為天命所歸,劉邦的“隆准龍顏”、朱元璋的“奇異骨相”被塑造為“龍顏”,官員的端正容貌則象征王朝氣象,這是一種政治象征。另外,儒家認為“相由心生”,雍正在處決查嗣庭時,以其“狼顧之相”論証其“心術不正”,將外貌與道德強行捆綁,通過容貌差異強化“君子與小人”分野,這也正是強調政治秩序的需要。
  從堯帝的“以貌設官”到清代的“八字挑人”,古代選官用官的“以貌取人”,是權力異化的體現,與我們當代“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的用人觀大相徑庭,也正是我們應當摒棄的。

□陳淵

(責編: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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