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也有身份証戶口本和房產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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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現代社會,身份証、戶口本和房產証是保障公民權益、明晰社會秩序的重要憑証。鮮為人知的是,這些與生活息息相關的証件,其雛形在古代便已存在,成為我們了解古代社會結構、經濟制度與行政管理的窗口。
  身份証,作為証明個人身份的關鍵証件,在古代雖形式與現代大相徑庭,卻有著同樣重要的作用。早在戰國時期,商鞅變法推行“照身帖”,這堪稱古代身份証的鼻祖。《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此處的“驗”即照身帖,它由官府發放,是一塊打磨光滑的竹板,上面刻有持有人的頭像和籍貫信息。憑借照身帖,秦國得以有效管控人口,對人員流動進行監督,也為社會治安的維護提供了便利。
  隋唐時期,官員的身份証為“魚符”,以不同材質區分官員等級,“親王以金,庶官以銅,皆題其位、姓名。”(《新唐書·車服志》)魚符不僅是身份象征,更是官員出入宮廷、執行公務的憑証,關乎國家政務的正常運轉。到了宋代,魚符演變為“魚袋”,雖不再直接刻有身份信息,但官員腰間佩戴的魚袋顏色、裝飾依舊是身份地位的標識,彰顯著封建等級制度。
  戶口本,在古代稱為“戶籍”,是國家掌控人口、征收賦稅、攤派徭役的重要依據,其歷史源遠流長。西周時期,已有對人口進行登記的制度,《周禮·秋官·司民》記載:“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到了漢朝,戶籍管理更加嚴格,編戶齊民制度將百姓編入國家戶籍,詳細記錄姓名、年齡、籍貫、身份、田產等信息,“戶口畢具,事無遺失”,以便朝廷全面掌握人口情況,穩定社會秩序。
  隋唐推行“輸籍定樣”,根據百姓資產劃分戶等,作為征收賦稅的標准。這一時期的戶籍檔案保存極為嚴謹,如敦煌出土的唐代戶籍殘卷,上面的信息清晰詳實,足見當時戶籍管理的規范。宋朝的“五等丁產簿”,將戶籍與財產挂鉤,不僅記錄人口,還對土地、房屋等資產進行登記,反映了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與管理需求。
  房產証,在古代稱作“地契”“房契”,是房產所有權的法律憑証。早在西周時期,土地交易便有契約為証,《周禮·地官·質人》記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這裡的“質”和“劑”便是買賣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的契約文書。秦漢時期,土地私有制確立,地契的作用愈發重要,成為土地所有權的關鍵証明。
  明清時期,房契制度更為完善,契約上詳細記錄房屋的位置、面積、四至邊界、交易價格等信息,還需有中人見証、官府蓋章方能生效。如徽州地區保存的大量明清地契,格式規范、內容完備,是研究古代房產交易與產權保護的珍貴資料。這些房契不僅保障了房產所有者的權益,也為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奠定了基礎。
  古代的身份証、戶口本和房產証,雖在形式、制作工藝和管理方式上與現代有著顯著差異,但它們所承載的社會功能和歷史價值卻一脈相承。

□賀源

(責編:劉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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