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在必得是一種執念
志在必得是一種執念
看到演員吳越的一段採訪,她說:“我愛自己的方式就是告訴自己,不要志在必得。我會失敗,差不多就得了。我跟我爸爸求了一幅字,就是‘差不多就得了’。”差不多就得了,確實是善待自己的方式。
可一直以來,我們接受的教育是,人要有決心有毅力,做事應有志在必得的魄力。“好強”這個詞,也被我們看做非常美好的品質。好強意味著不躺平、不擺爛,以最昂揚的姿態面對種種挑戰。一個人積極上進,的確是好品質。但凡事應該有度,人如果過於爭強好勝,很可能背負太過沉重的枷鎖。志在必得是一種執念,如果你太過在意某件事,太在意某種結果,就會被一種無形的繩索束縛,無法輕鬆。
記得我初涉職場時,也曾經有志在必得的雄心,凡事都想去爭。可是時間久了,我發現,人不可能事事都做到滿分。每個人都有這樣或者那樣的短板,有些事即使很努力,結果也可能不盡如人意。過於苛責自己,不僅負擔沉重,而且特別容易陷入挫敗感之中。每當有一點小失誤,就覺得犯了不可饒恕的錯。有段時間,我時常懷疑自己,覺得怎麼做都不能讓自己滿意,更不能讓別人滿意。越是志在必得,結果越會事與願違。如此惡性循環,整個人就像一匹負重前行的老馬,甚至就有了暮氣沉沉的感覺,精神面貌都不好了。
后來我調整自己,學著給自己鬆綁。我不再把志在必得當口號,遇事盡力而為,不必太過關注結果,差不多就行了。這樣做以后,做事效果反而比以前更好。因為不再志在必得,狀態放鬆了,工作也變得有了樂趣。有樂趣的工作,更能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所以常常會有驚喜出現。
再說到我的寫作,早年我給報紙雜志寫稿,一般是按照報紙雜志風格來寫。有位文友看到我發表的婚姻家庭、職場雞湯之類的文章,很是有些怒其不爭。他對我說,你這樣寫下去沒長進,永遠成不了大家。彼時那位文友剛參加了某個文學獎項的評選,志在必得。而我笑笑不語,在寫作上,我沒有那麼多志在必得的想法,更沒有成名成家的宏大理想,只是當成業余愛好。這樣寫作多年,我一直很享受這種輕鬆的寫作狀態。
志在必得是一種執念,要放下這種執念,需要對自己有個清醒的認識。比如我很清楚自己的寫作實力,便不會追求更高的目標。差不多就得了,不給自己太高的標杆,也不給未來太多期望,順其自然最好。其實人的多半煩惱,來自野心大於能力,志向大於實力。如果你志在必得,一旦沒能得到,就會有從天堂跌入地獄的感覺。
有人認為“差不多就得了”是不思進取,是碌碌無為的中庸之道。其實不然,我覺得“志在必得”關注的是結果,對結果過於在乎,就無法享受到過程的美好,容易把事情做得機械化和概念化﹔而忽略結果,就會留意到過程中的細節,把一件事做得細致,在其中加入自己的創意,這樣做事有溫度、有情懷,常常會有水到渠成的美好結果。你仔細想想,生活中那些做出成績的人,往往開始的時候並非志在必得,所謂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不刻意關注結果,即使柳成蔭,也不過是隨心而為的意外收獲。我喜歡一句話:“見過花開就好,何必在意花落誰家。”放下執念得自在,鬆綁人生更愜意。
□馬亞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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