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人植樹看為官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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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情萌動,正是植樹的好時節。其實在大量的古典文學作品中,也有改善和保護樹木的描寫,不僅反映了古人對環境保護的重視,也是為官要旨的縮影。
  中國歷代都重視植樹,早在殷商甲骨文中,就有“植桑樹果”的文字。到了西周,設“虞人”掌理山澤苑囿,就是林政官員﹔管仲相齊時,其牧民之策強調“一年之計莫如種谷、十年之計莫如種樹”,對民生及防災有顯著的功效。在《詩經·甘棠》中也有這樣的記述,“蔽芾甘棠,勿剪勿拜,召公所說”。
  不難看出,古人早已從植樹中悟出了為官的要旨:為官之道,道在親民﹔為官之要,要在為民﹔為官之責,責在利民。
  為官之道,道在親民。得民心者得天下,踏踏實實在“親民”上用力,造福一方百姓,才能贏得民心。
  白居易任忠州刺史時,說服當地百姓對荒山進行綠化,並親自到城郊和百姓一起栽樹種花。他在詩中寫道:“持錢買花樹,城東坡上栽。但有購花者,不限桃李梅。”在他的倡導與帶領下,忠州境內的百姓也爭相栽樹種花,隻用了短短幾年的時間,就讓窮山禿嶺煥發了新面貌,這一親民舉動讓他廣受當地百姓擁戴。
  為官之要,要在為民。惟有常懷“俯首甘為孺子牛”的謙卑之心和“萬家憂樂到心頭”的愛民之情,並把“絕知此事要躬行”體現在時時處處事事,才能不辜負人民群眾的期許。
  為建立蜀國“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的諸葛亮,時刻惦記著蜀國的江山社稷、國計民生,在病危時給后主劉禪的遺書上寫道:“臣家有桑八百株,子孫衣食,自可足用。”他把自己栽種八百株桑樹作為子女生活費的來源,為子女生活作長久安排。一代名相,兩袖清風,死后唯一留給子孫的,是自己親手栽種的桑樹,他躬身為民的作風被傳頌至今。
  為官之責,責在利民。歷史上為人稱道的好官,不僅為政清廉,而且秉持“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的治理之道,讓百姓能夠“蕃生而安性”。
  清末名將左宗棠任陝甘總督期間,下令軍隊在河西走廊的六百多裡沿途種柳二十六萬株,人稱“左公柳”,至今仍起著鞏固路基、防風固沙的作用,一直造福著西北民眾。清人楊昌溪曾寫詩贊道:“大將籌邊尚未還,湖湘子弟滿天山。新栽楊柳三千裡,引得春風度玉關。”
  韋孝寬任雍州刺史期間,發現境內官道上的裡程碑都是用泥土堆成的,雖然易於辨識,但因為風吹日晒、雨水沖刷等因素,容易損壞,需要定期維護,不但增加了國家開支,也加重了百姓勞役。經過多次調研,韋孝寬發現可以用樹木取代土台,作為裡程標志。因為,樹木栽種下去,既不需要日常維護,還能為往來行人遮風擋雨。朝廷得知后,令全國諸州官道每隔一裡種植一樹,每十裡種三棵,百裡則種五棵,從而一舉變革了官道裡程碑制度。作為一個舊時代的官員,他不為一己之私,造福桑梓,主動作為、為官善為的高尚情操值得我們每一個后來者學習借鑒。“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想做百姓夸獎的好官,就應時刻將百姓疾苦放在心上,常做雪中送炭之事,為民而不擾民、做事而不作秀,既“有形”又“入心”。

□靳小倡

(責編: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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