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晉中市劉先生向本網反映,1999年,父親替他在太平洋保險公司購買了兩份“特種增額養老45歲領”保險,交費期限為10年。一直按期交費的他們怎麼也沒有想到,一個月前,保險公司卻忽然發來微信通知,說因欠繳第十年的費用,劉先生的保單失效了。

劉先生的保單
按期交費的保單為什麼會失效?合同約定的最后一次交費時間是2009年1月19日之前,即使客戶沒有按時交費,保險公司為什麼不及時通知,而是在6年后才短信通知呢?面對劉先生的疑惑,本網記者進行了了解。
客戶:5年前交費的保單突然失效
劉先生是一名殘障人士,父親購買該保險后,每年為他交費2658元。按照合同約定,劉先生可在45歲開始獲得養老金等保險利益。
“其實,我爸也給他自己也買了份保險,所以我們每年同時交費。”劉先生說,每次交費時,業務員都會到他家中拿上保費,交給公司后,再把發票送回劉先生家。

劉先生保費交納收據或發票
和以往不同的是,第十年交清費用后,劉先生和父親並未拿到發票。但由於劉先生的父親2010年已經如期享受到了保險利益,“所以我們相信,業務員按照程序幫我們交了保費,發票的事我們沒有太在意。”
劉先生說,交費期間,業務員曾經換過幾次,最后幾次收費的是一名姓楊的女業務員。“這是前九年交費后業務員送來的收據或發票。”劉先生展示了手中的9張粉紅色票據。
一個多月前,當保險公司發來微信稱劉先生因欠交保費導致保單失效時,劉先生一家人非常驚訝:“明明按時交費,為何在交費期限過了5年后卻通知我們未交費?!”
帶著這些疑問,劉先生家人數次與該保險公司協商,但至今沒有進展。
本網記者就此事聯系太平洋壽險晉中中心支公司,接線人員稱目前系統顯示劉先生保單失效,但當時負責收取劉先生一家保費的業務員已經離職,他們正著手聯系該業務員核實此事。
太平洋壽險:系統更換致數據出錯
太平洋壽險晉中中心支公司接線人員隨后回復稱,經過查詢,已經確認劉先生在2009年1月19日之前按時交納了最后一期保費。“2010年,公司系統進行了更換,可能是新舊系統在對接時出現了問題,導致數據出錯。”
對於保險公司的解釋,劉先生及家人表示難以接受,劉先生還講了一件事:其實,一個月前,太平洋壽險晉中中心支公司並未主動聯系他,告知保單失效一事,而是劉先生家人因急用錢拿著保單抵押貸款時,才偶然發現劉先生的保單已經永久失效的。
這讓劉先生及家人感到憤怒——按照規定,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有義務提醒客戶按時交費,錯過交費規定日期之后,還有60天的寬限期,客戶在寬限期內任何時間交費,保險合同都有效,如果過了寬限期,保險合同中止,保險公司不承擔理賠責任﹔從寬限期結束起兩年內是復效期,客戶可以持身份証和相關資料申請復效,支付保費和一定利息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錯過復效期后,保單永久失效。
“可是太平洋保險公司並未盡到提醒義務,如果我們真的沒交費,在60天的寬限期和兩年的復效期內,保險公司為什麼沒有提醒我們?過了5年了,如果我們沒有主動去查,怎麼會發現保單永久失效呢?!現在我們發現問題了,就告訴我們系統出錯了,這明顯是不負責任。”劉先生及家人表示,將就此事追究太平洋壽險的責任。
山西新聞網記者 葛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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