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體 山西門戶

旅行社另收老年游客保險費合理不?

時間: 2014年07月09日18:24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記述>>本網關注
分享到: 評論:

  今年3月,太原李女士與老伴陳先生在康輝國旅並州北路門市部報名參加“歐洲6國12日游”,交費24300元(團費12000元/人,陳先生另交300元SOS境外救援保險費)。在上海拼團后,李女士得知同團28人中,除了在康輝國旅報名的3人外,其余25人的團費均為11000元/人。
 
  “我們的團費為什麼比別人高1000元/人,還非得另買保險?” 5月10日返程后,李女士多次找康輝國旅簽約代表小劉詢問情況,並要求退款,但事情遲遲未得到解決。
 
  70歲老人被要求另交300元保險費
 
  李女士介紹,今年3月她和老伴選擇康輝國旅出國旅游,4月23日交團費時,小劉告訴他們,75歲以上老人需要另交保險費300元,因陳先生今年76歲,便交了這個費用。后來,小劉又稱65歲以上老人都得另交保險費,李女士(71歲)並不認可小劉前后兩次不同的說辭,未再交保險費。
 
  4月29日,該團28人乘機到達歐洲。李女士和團友聊天得知,在康輝國旅報名的3人團費為12000元/人,其余的團友團費都是11000元/人。
 
  同樣一個團,享受的是同樣品質的旅游服務,花費卻比別人多出1000元,這讓李女士和老伴心裡很不是滋味兒。回到太原后,李女士聯系小劉,“要求把多收的2300塊錢給我們退了。”但事情並無進展。
 
  同團同標准的合同價差不得超過10%
 
  對於此事,太原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稱,根據《太原市旅游條例》第三十三條“旅行社經營旅游團隊業務,同團同標准的合同價格應當相對一致。在同團同標准服務中,合同價差不得超過10%。超過部分旅行社應當退還給旅游者”的規定,在李女士與康輝國旅的糾紛中,康輝國旅所收團費在條例規定范圍內。“但游客若有異議,可與旅行社協商解決。”
 
  但是,康輝旅行社向陳先生所收的300元保險費,如拿不出書面証據証明確實向保險公司交納了這個費用,應該退還給陳先生。
 
  境外救援保險費實為71.48元/人
 
  關於李女士質疑的康輝國旅是否真正為她和老伴購買境外救援保險一事,小劉提供了一份電子保單,稱“沒有紙質保單”。關於該保險的詳情,小劉拒絕透露並挂斷了電話。
 
  該電子保單顯示,承保單位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網記者撥打了該公司的服務電話,通過保單號查詢,確認了電子保單的真實性,並得知該保單上平安境外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等12個險種的保費合計為71.48元/人。
 
  讓人高興的是,經過太原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太原市旅游執法監察隊副隊長張建英的協調,李女士在本網發稿前收到了康輝國旅退給她的800元錢,李女士對該結果表示認可。
 
  暑假已經來臨,各地旅游將迎來又一輪高峰,本網在此提醒游客,與旅行社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了解雙方在“吃、住、行、游、購、娛”方面的責任、義務,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實現快樂旅游。
 
山西新聞網記者葛海霞
(責編:管理員)

相關鏈接

推薦閱讀

專題
視覺志 / 微信公眾號:Asxsjz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視頻 / 微信公眾號:shitingbu
微解讀

網站聲明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