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電動自行車、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整治成效顯著
山西:電動自行車、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整治成效顯著
7月29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省消防救援總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我省電動自行車、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三個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為全力遏制電動自行車、動火作業以及建筑保溫材料等領域火災多發勢頭,更好地統籌發展和安全,去年4月份,我省部署開展了電動自行車全鏈條整治工作,這項整治工作將持續到今年年底。”省消防救援總隊副總隊長張華東介紹,另外,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部署,今年我省又部署開展了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這兩項整治將持續到2026年底。

政企民三方協同發力 電動自行車整治顯成效
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方面,在各地各相關部門、電動自行車行業企業共同努力以及廣大群眾積極配合、支持、參與下,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其中,電動自行車領域火災總量明顯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共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火災23起(去年同期72起),同比下降68%。
其次,我省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供需趨於平衡。我省大力推進既有小區建設停放充電設施,據統計,目前全省共有充電端口數量121.8萬個,總體配建比達到1:3.3,已達到我省規定的最低配建比的有關要求。
針對老舊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我省採取“以舊換新+報廢回收”雙重措施,52.6萬名消費者參與活動,共以舊換新54.1萬輛。同時,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廢舊鉛酸電池報廢回收工作,整治工作開展以來,累計收集7216噸、利用處置5521噸。
源頭治理防控火災風險 壓實責任推動任務落實
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面,我省著力壓降火災事故風險、穩步開展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工作機制。
自2月14日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整治啟動以來,全省因動火作業引發火災和建筑保溫材料火災共計93起(去年同期205起),同比下降54.63%。其中,因動火作業引發火災67起,建筑保溫材料火災26起。
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我省組織開展冷庫、室內冰雪場館和設有外牆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專項排查,全面摸清底數,對發現的隱患實行清單管理,確保按時銷號。同時,暢通違規動火作業舉報渠道,組織應急、住建、市場監管、公安、消防5部門開展違規動火、無証假証動火聯合打擊行動4次。
除此之外,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專班牽頭推進、部門各司其職”的思路,我省還組建省級專班並實體化運行,建立形勢研判、信息共享、協同推進、督導通報等機制,推動各項整治任務落實。
建筑保溫材料全鏈條監管 從設計到驗收全程嚴控
“整治工作部署開展以來,全省住建部門聚焦建筑保溫材料應用領域監管薄弱環節,全面加強全鏈條質量安全監管,有效提升建筑保溫材料本質安全水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郭玉斌表示。
在辦理消防設計審查時,我省嚴格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進行消防設計審查,選用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標准的,不得出具消防設計審查合格意見書,確保在源頭上保障保溫材料的質量安全。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保溫材料,我省堅持“先檢后用”的原則,嚴格落實進場驗收制度﹔嚴格執行建設單位委托、建設或監理單位現場見証取樣的復驗要求﹔檢測過程中,會有建設或監理單位現場見証取樣,確保檢測的真實性和公正性﹔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防止不合格的保溫材料用於施工。
在施工作業環節,我省著力壓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的首要責任,強化其對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的履約管理。竣工驗收階段,實行質量“一票否決”,要求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時,重點查驗保溫材料的進場驗收資料,非建設單位委托或非見証取樣檢測的保溫材料復驗報告,不得作為質量驗收的依據。如果選用燃燒性能不符合標准的保溫材料,將無法通過驗收。
山西新聞網記者 馮耿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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