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四普”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新發現文物線索40余條
太原市“四普”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新發現文物線索40余條
1月9日,太原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太原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階段性進展及新發現文物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2023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標志著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正式啟動。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全力推動太原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有序開展。

強化工作保障
2024年2月,太原市政府印發《關於認真做好太原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以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和分管副市長為雙組長的工作專班,成員包括22個市直有關單位。各單位積極參與、大力支持,協力推進太原市四普工作。
2024年5月,太原市四普辦組織開展了太原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試點培訓,邀請省普查辦專家對普查標准、軟件操作等進行講解,確保普查工作規范開展。市、縣級專家及普查骨干共70余人參訓,並開展了普查試點工作,對20余處文物進行數據採集和系統錄入。
在此基礎上,太原10個縣(市、區)分別組建縣級普查隊,充分調動鄉鎮文化站、網格員等基層工作人員,吸納山西大學文物全科生、大學生志願者等高校人才,動員文保員、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實地調查,彌補了縣級文物行政部門人員欠缺、專業和技術力量不足的問題,也通過這次普查實踐實現了文物行業人才的鍛煉和培養。
在落實經費,提供工作保障方面,太原市、縣兩級普查經費按照公共文化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按照任務分工承擔支出責任。截至目前,太原市、縣兩級共落實普查經費約150萬元。
推進實地調查
“太原市文物資源豐富,歷史底蘊深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共登記不可移動文物2237處,其中古遺址334處、古墓葬121處、古建筑932處、石窟寺及石刻48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796處、其他6處。”太原市文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任紅敏介紹,本次文物普查實地調查階段主要任務包括對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核,以及對新發現文物進行調查認定。
記者了解到,自2024年5月實地調查啟動以來,各普查隊克服野外作業種種困難、吸取總結工作經驗,完成三普文物復核1400余處,達成了復核率60%的年度普查工作目標﹔征集匯總新發現文物線索40余條,其中30處已完成實地核查登記。
實地調查期間,太原市、縣兩級普查機構嚴守普查紀律,對普查登記對象建立預先保護機制,嚴格落實地上文物“先調查、后建設”制度,建立健全在城市更新、建設中先行組織文物資源調查的保護前置機制,守護文物本體安全。
統籌有序推進
“根據國務院通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將從2023年11月持續至2026年6月,共分為三個階段。其中,普查實地調查階段截至2025年5月。目前,我們已完成了60%以上的三普登記文物復核工作。”任紅敏介紹,下一步,太原市將從嚴把普查數據質量,完成實地調查﹔依法進行文物認定,匯總普查成果﹔開展普查宣傳工作,共享普查成果幾點入手,扎實落實文物普查各階段工作任務。
期間,太原市將堅持數量與質量齊頭並進,組織各普查隊伍做好調查、登記,充分發揮省、市級文博專家等專業力量,定期開展實地調查小結評估,按要求進行數據採集和上傳,確保太原市普查數據真實可靠、完整可信,圓滿完成實地調查階段工作。
2025年6月,普查工作將轉至成果匯總驗收階段。太原市文物局將對實地調查階段採集的數據進行逐級、逐一審核,對屬於不可移動文物的歷史遺存進行依法認定,建立太原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並按照程序進行公布,健全文物資源資產動態管理機制。
同時,太原市將充分借助線上、線下多種渠道,全方位開展普查宣傳,生動反映太原文物資源普查過程和成果,宣傳闡釋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廣泛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文物普查和文物保護利用工作,進一步樹立文物保護社會共識。
山西新聞網記者 馮耿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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