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推出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太原市推出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印發了《關於開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通知》,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消費升級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為廣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換房途徑。”9月27日,太原市政府新聞辦舉辦新聞發布會,介紹太原市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有關情況。

優勢亮點凸顯
“太原市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具有諸多優勢和亮點。”太原市房產管理局黨組成員、市房產交易服務中心主任閻繼萍介紹,其中,鼓勵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以舊換新”活動,制定相應的“以舊換新”優惠方案,明確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房源,並向社會公示。
活動中,太原市房產局指導房地產經紀機構為市民們提供全程協助,從舊房出售、手續辦理,到新房選購、簽約,每一個環節都有專人負責,確保市民們能夠享受到貼心、便捷的服務。同時,太原市房產局還與金融機構展開合作,為市民們提供靈活的金融解決方案,幫助大家解決資金方面的后顧之憂。
同時,太原市探索開展“直接收購”式“以舊換新”活動,鼓勵開發公司聯合其他機構收購舊房源后改造為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賃住房﹔鼓勵開發企業通過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多種方式,處置收購的舊房。
操作流程簡便
“凡是在太原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賣房人(換房人)出售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証》或者《不動產權証書》的房屋(舊房),將房屋(舊房)在房地產經紀機構挂牌出售且標注‘以舊換新’字樣,並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均可以參加本次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太原市房產管理局房產市場監管科科長王峰介紹。
目前,按照省住建廳《山西省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取消各類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自取得不動產權証之日起即可轉讓。取消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市民購買商品住房無需審核購房人資格。
具體操作流程為,如果達成置換意向后,換房人繳納意向金可優先鎖定新房房源,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認購協議》﹔同時,換房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舊房優先出售協議》,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出售舊房。
優惠政策給力
記者了解到,參與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可以享受中介服務費減免和最優的貸款利率等優惠政策。
其中,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將優先推廣舊房,縮短舊房出售周期,並對換房人減免中介服務費。換房人在“換房期間”需要租賃住房周轉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也將對換房人降低租賃中介服務費。
除此之外,商業銀行將給予換房人及舊房源購房人當前市場最優的貸款利率優惠。針對換房人,可優先辦理提前還款業務、商業銀行配合做好“帶押過戶”業務﹔針對舊房源購房人,商業銀行將提供“綠色通道”,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加快放款速度。
對於已簽訂“以舊換新”業務服務協議的,在新房保留期限內,換房人成功出售舊房的,按約定時限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舊房未能出售的,換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約定解除新房意向協議、退還意向金,換房人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山西新聞網記者 馮耿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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