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實施方案》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山西出台《實施方案》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近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其主要內容概括起來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即實現一個奮斗目標,推進八大改革任務,落實五項實施舉措。”6月19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深入解讀了《實施方案》有關內容。

明確改革目標
“集體林是提升碳匯的重要載體,是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基礎,是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資源。”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省林草局黨組書記、局長袁同鎖介紹,《實施方案》謀劃了新時代新征程全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新藍圖、新願景,是當前和今后全省各級各部門積極穩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我省集體林地佔全省林地總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分布在115個縣(市、區),涉及到430萬農戶,搞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不僅關系美麗山西生態底色,而且維系林區群眾致富成色。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22.60%,可比口徑由23.57%提高到26%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1.69億立方米以上,林草產業總產值達到700億元。
在此基礎上,我省將進一步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推動森林經營更加科學高效、支持保護制度更加完善、林權價值增值途徑更加多樣,促進森林生態質量持續提高、林區發展條件持續改善、農民收入持續增加。
細化改革任務
“聚焦答好‘山要怎麼分、樹要怎麼砍、錢從哪裡來、單家獨戶怎麼辦’林改四問,圍繞八項改革任務,《實施方案》細化了23項具體改革舉措。”袁同鎖介紹,其中,圍繞加快推進“三權分置”、構建多元經營格局,細化了落實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改革舉措﹔圍繞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推進林業適度規模經營,細化了完善聯農帶農機制、規范集體林權流轉、實施“百場帶千村”行動改革舉措。
同時,《實施方案》圍繞科學開展森林經營、有效提升森林質量,細化了科學劃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圍、完善森林經營方案管理制度、實施森林質量精准提升工程改革舉措﹔圍繞優化林木採伐管理、保障林木所有權權能,細化了推進林木採伐減証便民舉措、明確人工公益林更新條件、強化採伐監督管理改革舉措﹔圍繞加大政策資金扶持、推進林業產業提質增效,細化了大力發展特色產業、落實要素保障政策、完善配套措施改革舉措。
此外,《實施方案》還圍繞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開辟“綠富同興”新路徑,細化了推進林業碳匯工作、完善森林效益補償制度改革舉措﹔圍繞創新林權融資機制、發揮金融支持作用,細化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林權收儲擔保機制、健全林業保險制度改革舉措﹔圍繞強化林權信息共享、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細化了加快推進數據整合和信息共享、積極化解歷史遺留問題、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改革舉措。
助推改革落實
“新時代、新征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藍圖已經繪就,關鍵是抓好落實、抓出實效。”省林草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楊冠軍表示,省林業和草原局將深入貫徹落實2024年第2號總林長令——《關於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令》安排部署,充分發揮省林長制辦公室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評估,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落實。
期間,我省將堅持三個原則,推進改革。其中包括:堅持改革方向,分類實施推進,分區分類施策,不搞一刀切﹔堅持生態優先,倡導綠色發展,把保護生態放在首位,科學開展森林經營,大力發展林下經濟﹔堅持守正創新,保護農民權益,尊重群眾意願,實施一批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舉措。
在抓好先行先試方面,我省將支持晉城市、晉中市、長治市建設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市,充分發揮引領作用,同時在27個縣開展種樹農民收益保障機制、集體林業大縣利益補償機制、發展林業規模經營、林權價值增值途徑、林權投融資機制、林業財產權益保護、林業產業發展、集體林經營管理、社會化服務等9個機制方面的探索。通過3個先行市和27個縣9大機制探索,圍繞已梳理出的102條實現路徑先行先試,總結出能回答好“林改四問”、符合山西改革實際的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為激勵改革,我省還將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納入各級林長制工作范圍﹔將集體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處納入平安山西建設考評體系﹔將林權抵押貸款和林業經營主體貸款納入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
山西新聞網記者 馮耿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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