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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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論

“為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穩步推進符合山西實際的改革舉措落地見效,5月24日,山西省省級總林長聯合簽發了2024年第2號總林長令——《關於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令》。”5月30日,省林草局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了我省2024年第2號總林長令的有關情況。

多舉措齊推進

“我省現有集體林地佔全省林地總面積的74%,搞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不僅關系美麗山西生態底色,而且維系林區群眾致富成色。”省林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岳奎慶介紹,為了實現到2025年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目標,總林長令明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同,強化政策資金支持,全面推進改革。

聚焦示范先行,總林長令尊重群眾首創精神,鼓勵地方和基層積極探索,要求各地精耕細作一批改革“試驗田”,為全省改革探路子、做示范、立標杆﹔重點支持晉城市、晉中市、長治市建設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市,充分發揮引領作用,為全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同時鼓勵各地推動實施一批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舉措,讓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時,總林長令圍繞保障林農權益,提出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保持集體林地承包關系穩定並長久不變,對承包期屆滿的開展延包試點,不得將承包林地打亂重分,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再流轉或者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

三方面抓落實

“2024年第2號總林長令吹響了全省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沖鋒號。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從以下三個方面落實好總林長令的部署安排,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省林草局改革發展處處長邢俊華表示。

其中,我省將聚焦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任務,指導基層用足用好規范集體林權流轉、發展和規范推廣林業資產收益扶貧、林木採伐“放管服”改革、森林經營試點、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發展、森林保險、公益林補償收益權質押貸款等已出台的相關政策,再出台《百場帶千村行動方案》《生態護林員能力提升行動方案》《科技助力集體林改“以百帶千”幫扶實施方案》《清理規范林權確權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實施意見》等方案和意見,全面構建“X ”政策體系,打好政策組合拳,政策上形成服務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強大合力,答好“山要怎麼分”“樹要怎麼砍”“錢從哪裡來”“單家獨戶怎麼辦”林改四問。

省林草局印發了《關於做好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及試點工作的通知》,進一步細化明確了2024——2025年度改革重點內容,晉城、晉中、長治3個先行市將率先開展百場帶千村、產業富民、保障林農權益、科學開展森林經營、加強隊伍建設、專項考核等十大行動,發揮好先行市“領頭雁”作用,帶領全省如期實現改革目標,到2025年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 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

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相統一,我省將組織壺關、鄉寧、岢嵐等27個試點縣圍繞種樹農民收益保障、集體林業大縣利益補償、發展林業規模經營等9大機制開展試點。通過積極探索,先行先試,試出生態美、百姓富的新路徑,當好全省深化林改的“排頭兵”。

完善配套政策

為持續推動森林保險健康發展,配合落實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配合政策,我省修訂了《森林保險理賠規程》,已於5月1日起施行。“新規程的出台,為我省森林保險理賠工作提供了最新的政策依據,將進一步規范森林保險理賠工作,提升理賠效率,標志著我省森林保險工作再上新台階,為深化林權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撐。”省林草局核算中心主任黃運中說道。

新規程明確了森林保險責任范圍包括火災、暴風、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暴雪、冰雹、霜凍、雨(雪)?、旱災、地震、虫災、鼠災、兔災、外來物種災害、疫病、疾病、野生動物毀損等。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林木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應由保險人承擔,費用數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在查勘定損職責權限方面,新規程明確了發生森林災害后,在完成初步查勘的前提下,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根據不同災因、受災面積按照職責權限組織查勘定損,對超出權限范圍的應逐級上報。

此外,新規程優化理賠資料手續,明確對於保險公司能夠直接取得的氣象災害証明等有關証明資料,保險公司不得要求被保險人提供,這一規定有助於減輕被保險人的負擔,提高理賠效率﹔對於應當由被保險人提供的有關証明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保險公司應當一次性告知被保險人提供,此項規定進一步保障了被保險人權益,避免多次索要理賠資料,保障理賠時效。

“隨著森林保險工作的持續深入,相關政策的不斷完善,我們將以更加有力的舉措保護林草資源,將森林保險這個優惠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助力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服務林草事業高質量發展。”黃運中表示。

山西新聞網記者 馮耿姝

(責編:王曉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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