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台《辦法》規范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管理
太原出台《辦法》規范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管理
為滿足全市人民群眾對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的需求,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與合法權益,引導和規范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良性發展,太原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太原市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太原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辦法》相關情況。

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有章可循
“隨著人口老齡化加速,疾病譜不斷發生變化,我市的非急救醫療轉運服務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越來越多需要保持特定體位出院回家的患者、病情雖然不算緊急但行動不便的患者、病情穩定期間跨區域轉運的患者等,均需要專業車輛轉運和服務。”太原市委衛健工委委員、市衛健委副主任何進凱介紹。
然而,120調度的救護車主要開展院前急救服務,無法滿足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需求。因此患者家屬可能會盲目去尋求價格、人員和車載設備並不符合要求的非正規車輛服務,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特別是2022年底,呼叫120急救的新冠病毒感染陽性人員劇增,其中的絕大多數並不屬於院前緊急救治的對象,120急救資源被非急救轉運需求嚴重擠佔,導致正常的急診急救醫療受到影響。
《辦法》的出台不僅填補了太原乃至我省專業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的空白,同時也緩解了群眾“出院轉送難、長途看病難”等問題。《辦法》規定了非急救醫療轉送工作的服務主體,進一步明確了服務流程,讓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變得有章可循,有據可遵。
促進醫療急救服務有序開展
記者了解到,《辦法》共8章、43條、3個附件,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秉承“先立后破、服務為先、疏堵結合”的理念,太原市將按照逐步建立救護車分類管理機制的總體要求,制發《救護車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根據用途將太原市救護車分為院前急救救護車、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救護車、其他用途救護車,並對車輛配置標准和外觀標識進行明確規定。
同時,太原市將依法打擊各類非法開展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和非法營運、轉運患者的行為,促進醫療急救服務健康有序開展,守護醫療質量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在此基礎上,太原市將建立全市救護車信息化管理平台,各類救護車輛信息將全部錄入平台,各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增、更新、報廢救護車后,均要通過平台上傳相關數據﹔將適時逐步推進平台信息與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互通,實現救護車配置、使用情況、使用期限及違法記錄等信息及時更新。
各類救護車外觀樣式一目了然
“近期,市衛健委將會同市公安局出台配套文件《救護車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明確救護車是一種專業特種車輛,救護車由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用於日常院前醫療急救、轉運傷病員、處置緊急疫情、突發事件緊急救援現場處置、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置、重大活動或特殊事件醫療保障以及運輸血液、疫苗等特殊物品。”太原市衛健委衛生應急辦公室主任聶志鵬介紹,太原市救護車根據用途分為院前急救救護車、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救護車、其他用途救護車,這三類救護車均採用國家救護車衛生行業標准。
提及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救護車與120救護車的區別,聶志鵬介紹,在外觀上,院前急救救護車車身採用紅白色,由“120”“太原”“緊急醫療救援中心”的中英文識別字等要素構成﹔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救護車車身採用藍白色,以“太原非急救醫療轉送服務車”為統一標識,同時標有“單位名稱”“呼叫電話”﹔其他用途救護車車身採用白色,由“紅心白十字、具體用途標識、機構名稱”等要素構成。
除院前急救救護車外,其他救護車均不得噴涂120、急救中心、藍色生命之星、急診等與院前醫療急救相混淆的標識和顏色,不得擅自在救護車上設置或噴涂任何其他形式的急救電話。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利用救護車發布或變相發布醫療廣告。
山西新聞網記者 馮耿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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