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保障辦法》 為推進稅收共治提供法治保障
山西出台《保障辦法》 為推進稅收共治提供法治保障
“《山西省稅費服務和征管保障辦法》(以下簡稱《保障辦法》)經省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今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深入解讀了《保障辦法》有關內容。

廢舊立新 提升服務質效
記者了解到,《山西省稅收保障辦法》於2017年12月1日由省政府令第255號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實施6年以來,對於稅務機關強化第三方涉稅數據的採集、分析和利用,實現涉稅信息共享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納入了征管范圍,稅務部門的管理服務對象覆蓋自然人、企業法人和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群體,《辦法》規定的一些制度和措施已經難以滿足當前稅收工作的需要,需根據稅收征管實際進一步修改完善。”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楊通順表示。
為了完善稅費共治保障制度,降低征納成本,提升服務質效,更好地維護納稅人、繳費人的合法權益,助力我省營商環境不斷優化,我省以廢舊立新的形式制定了新的辦法。
完善體系 構建稅收新格局
《保障辦法》共五章34條。其中,明確稅費是指由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政府應當加強對稅費服務和征收管理保障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稅費服務和征管保障措施﹔稅務機關履行稅費服務和征收管理職責,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相關協助工作。
在稅費服務方面,《保障辦法》明確稅務機關應當做好政策咨詢服務,提供高效便捷的繳費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辦稅繳費協同機制,推廣應用電子發票,加強納稅信用管理,促進涉稅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在征管保障方面,《保障辦法》明確省稅務機關編制和更新稅費共享信息目錄,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完善稅費信息共享機制和部門協作機制,做好稅費征收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對稅務機關提出的涉稅費認定、核查申請及時予以協助﹔公安機關、不動產登記機構、市場主體登記機關、金融機構、司法機關應當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辦理、涉稅費信息查驗以及協助稅務機關實施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保障工作。
多點發力 推動規定落地
《保障辦法》提到了涉稅信息共享、征管保障、司法部門協助等內容。提及如何推動這些規定落地,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杜飛彪表示,我省將構建以《保障辦法》為綱、若干工作舉措為目的“1+N”落實工作機制,橫向上,進一步與財政、人社、鄉村振興、退役軍人事務等相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推進稅費政策落實工作﹔縱向上,充分發揮基層稅務機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鼓勵各市級稅務局結合縣級稅務局稅費服務管理現代化工作和新時代“楓橋式”稅務所(分局、辦稅服務廳)建設工作,推出符合各地工作實際的特色工作舉措。
與此同時,我省將借助山西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進一步破除部門間信息應用壁壘,健全涉稅費信息目錄化管理和常態化信息共享機制,提升部門間信息共享應用水平﹔拓展數據應用領域和場景,更好地挖掘數據價值,賦能稅收治理,著力在稅費政策精准推送、風險分析應對等方面提高數據運用能力。
此外,我省將加強司法協作,結合《山西省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配合法院開展企業破產涉稅事項辦理,促進破產案件辦理便利化、規范化。同時,稅務部門正在與省高院探索建立不動產司法處置涉稅事項協作辦理機制。下一步,將在不動產司法處置定向詢價和應繳稅費測算、不動產拍賣稅費信息公示、處置稅費繳納、被拍賣不動產歷史欠稅(費)申請受償、稅(費)憑証及發票取得等環節密切協作、規范流程,攜手破解不動產司法處置過程中的涉稅難題。
山西新聞網記者 馮耿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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