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9月1日起施行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記述>>資訊速覽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山西新聞網5月31日訊(記者 馮耿姝)5月30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對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新修訂的《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作了新聞發布。該《條例》共6章43條,自9月1日起施行。

畜禽屠宰是畜牧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障人民群眾肉類消費安全的關鍵環節。《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自2009年起施行以來,在規范我省畜禽屠宰行業,保証畜禽產品質量,保障公共衛生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我省畜禽屠宰行業的迅速發展以及行業監管部門的轉劃,現行條例中規定的執法主體、管理體制、處罰標准等已不適應當前工作。為了持續推動我省畜禽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修訂條例勢在必行。

據悉,新修訂的《條例》與原條例相比,增加16條,刪除8條,修改27條。其中,明確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制度,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以及其他部門的職責,規范了屠宰許可中的申請主體、許可部門、審查主體、征求意見、及時公開等環節。

《條例》對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提出包括畜禽進廠查驗登記制度、官方獸醫派駐制度、屠宰全過程質量管理制度、畜禽產品出廠記錄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和問題產品召回制度、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設,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責編:王曉艷)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