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榮獲“節約型機關”稱號
太原市公安局榮獲“節約型機關”稱號
山西新聞網4月2日訊(記者 馮耿姝)今日,記者獲悉,太原市公安局被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授予“節約型機關”稱號。
近年來,太原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門統籌綠色發展和節約型機關建設,堅持全量保障和常態化節約同步推進,推行綠色辦公,把節能降耗貫穿於機關管理運行、公安工作開展的各環節。
工作中,太原市公安局建立健全用水用電、辦公耗材、公務用車、垃圾分類等規章制度,定期發布節水節電溫馨提示,張貼“請節約用水”“崇尚節儉、愛惜糧食”等提示標識,滾動播放“按需拿取、多次少取”的宣傳標語,深入踐行“光盤行動”,杜絕舌尖上的浪費。
同時,太原市公安局鼓勵自然照明,全部使用節能燈具,堅決杜絕“長流水”和“長明燈”等現象﹔在機關內設置了垃圾分類桶,實行垃圾分類投放和回收,真正把節能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實落細,實現了機關節能節約常態化、長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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