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文明養犬 讓愛與責任同行
規范文明養犬 讓愛與責任同行
“攜帶犬隻外出時要佩戴長度不得超過1.2米牽引繩,遛狗時要及時清除犬隻排泄的糞便,禁止遺棄或者虐待犬隻……”4月8日,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聯合市農業農村局、杏花嶺公安分局聯合舉行了創建衛生城市文明養犬宣傳活動。
記者了解到,2023年,太原市公安機關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犬類管理專項行動、依法文明養犬宣傳活動、收容犬隻領養等活動,大力推進依法文明養犬,並聯合市農業農村局對寵物醫院等涉犬場所開展登記備案工作,共有273隻收容犬被愛心人士領養。

與此同時,太原市公安派出所以晨間和晚間遛犬高峰期為重點管理時段,重點對不牽犬繩、不依法辦理犬隻登記、不按規定進行年檢審核等問題及時勸導和處罰,並對路面上的流浪犬、單獨出戶犬及時抓捕,減少因犬隻引發各類安全隱患。
在此基礎上,太原公安將養犬宣傳教育作為日常工作,依托街道、社區、物業等力量,設立宣傳點,通過現場咨詢、懸挂橫幅、擺放展板、發放宣傳頁等方式為群眾講解文明養犬、文明遛犬、依法登記、依法免疫等犬類管理相關內容。

活動中,警方呼吁符合領養條件的愛犬人士積極領養收容犬隻,幫助流浪犬回歸家庭。為了鼓勵市民領養,同時也避免犬隻再次被棄養,公安機關設置了一年的“試養期”,一年中犬隻所有權仍屬於留檢站,如果領養人覺得不合適可以隨時退回,同時,指定寵物醫院、寵物美容院提供免費看病、打針、美容服務。
當日,民警還現場受理犬隻登記、年檢業務。“正准備帶小狗去登記呢,沒想到碰巧遇到民警現場辦理業務,真方便。”市民張女士說,“這次宣傳讓我學到了很多,今后我將以身作則,文明養犬。”
山西新聞網記者 馮耿姝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