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持刀搶劫 不到24小時就被抓獲
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 實習生 張文璇 通訊員 王霜紅)光天化日之下,男子持刀搶劫,但案發僅僅24小時,他便被警方抓獲。7月19日,太原公安杏花嶺分局向社會通報了此起搶劫案的偵辦始末。
7月12日16時30分許,30多歲的省城市民朱女士騎著電動車行駛到丈子頭高速路口附近時,突然被一名男子攔住了去路。
“別動。”男子發出一聲低吼,把朱女士嚇了一跳。轉瞬間,一把刀子伸到了眼前。“他搶走了我的金鐲子,還有600元現金。”朱女士稱,自己的手鐲價值一萬余元,對方得手后,便迅速離開了現場。事件發生后,朱女士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鑒於劫匪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持刀搶劫,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太原警方對此立即成立專案組全力展開偵辦工作。經過調取案發地沿途大量視頻資料,警方發現劫匪搶劫得手后,立即乘坐一輛出租車離開。根據此條線索,警方立即鎖定該輛出租車的行駛路線,並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腳點”。
7月13日13時許,專案組民警在省城勝利街一家飯店內,將犯罪嫌疑人抓獲,繳獲作案工具折疊刀。此時,距離案發僅過了不到24小時。隨后,民警又根據嫌疑人交代,追回了已被銷贓的黃金手鐲。經查,犯罪嫌疑人曹某是太原市人,42歲,無業,有多次違法犯罪前科。26歲時,曹某因搶劫、強奸,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於2017年提前釋放。去年5月,曹某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今年刑滿釋放后,不思悔改的曹某因無生活經濟來源又重操舊業,實施搶劫。曹某交代,案發當日下午,其獨自一人在丈子頭農貿市場附近的馬路邊轉悠時,朱女士騎著電動車迎面而來。曹某看四下無人,便臨時起意持刀搶劫,得手后將黃金手鐲以5400元的價格變賣。當晚,曹某就拿著錢去了一家歌廳揮霍。
“案子能迅速偵辦,朱女士其實提供了很多重要線索,面對劫匪她的應對反應是值得肯定的。”民警介紹,在遭遇搶劫時,朱女士沒有過於驚慌失措,而是冷靜應對,努力觀察歹徒的行為舉止。更重要的是,她沒有為了保住財物而與歹徒發生沖突,避免受到人身傷害。報警后,朱女士接受詢問過程中,完整講述了整個事情的經過,並將歹徒的長相、身高、衣著等特征,一一告知民警,為警方破案提供了十分有價值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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