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圖:楊殊宇
近年來電商發展迅猛,網絡購物迅速發展,成為大眾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國家工商總局7月7日發布的一份《網絡市場監管工作年度報告(2015年)》顯示,2015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受理網絡購物投訴14.58萬件,同比增長87.3%,與“十一五”末期相比增長了77.67倍,連續兩年排在了服務類投訴第一位。在享受網購帶來便利的同時,消費者又為網購帶來消費糾紛感到頭痛不已。
網友:網購界N大“天坑”
總有一款坑過你
“霧霾沉沉,寒風瑟瑟,已‘剁’了無數次的手又開始蠢蠢欲動。雖然我不是玉樹臨風,瀟洒倜儻,可是我有大空間的購物車,和可透支的信用卡……讓我們盡情地‘購die’吧!……”這首名為“網購是會呼吸的痛”的改編歌曲中,同時還指出了在網購中合同成立、履行、索賠、經營者欺詐、起訴等多處“痛”,傳唱的同時,也反映出網友在網購遭遇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的無奈。
近日,太原市民劉強便遭遇了網購的煩心事。6月1日,他在知名電商平台購買了一張實木床,花費3500元,賣家承諾15日內發貨,實際在第20日才發的貨。“床送到以后,我發現床體有一小塊被磕壞了。”小劉說,雖然不影響整體美觀,但是畢竟有破損,他決定聯系賣家要求適當賠償用於家具美容。第二天,當他和賣家聯系卻被告知:由於沒有在送到第一時間拍照聯系,不能確定床體在哪個環節被磕碰,因此店家不對此負責。“最氣憤的是,我准備給商家一個差評的時候,發現商家已經以訂單超時為原由,關閉了評論通道。”
7月12日,家住晉中市的趙靜也向記者傾訴了網購碰到的投訴難題。小趙7月初在淘寶一家名為“JOJO.store”的“網紅”店鋪購買了近2000元的衣服,收到貨以后發現和賣家秀不符,商家卻拒絕執行“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網購這麼多年,頭一次遇到不能退貨的店鋪。”小趙介紹,現在淘寶有很多網絡紅人開店,採用的都是預售模式,買家拍下預售鏈接后才進行生產,並不是現貨交易,交易周期較長。眼看著這麼貴的衣服不合適,店鋪客服給小趙出招:可以挂到該“網紅”的微博平台以及咸魚平台進行二次銷售。“不能退貨絕對是霸王條款。”對此,小趙已經向淘寶官方進行了投訴,還在等待調解結果。
採訪中,記者發現市民在網購中存在的問題多種多樣,而在此次的《網絡市場監管工作年度報告》中也指出消費者投訴問題集中在:商品質量不合格、假冒偽劣產品、虛假促銷、商家拒絕執行“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實物與宣傳不符、個人信息遭泄露、發貨延遲、物流配送速度慢、物品損壞等方面。面對網購投訴的種種熱點,有網友毫不留情地直言:網購界N大“天坑”,總有一款坑過你!
工商:投訴量增速遠超
同期規模增速
此次,國家工商總局在《網絡市場監管工作年度報告(2015年)》中還指出,在網絡交易投訴中,O2O生活服務類投訴明顯上升,涉及餐飲、旅游、租車、購票服務的O2O領域成為用戶投訴熱點。移動社交電商是新的交易灰色地帶,售假、收款不發貨、失聯等問題嚴重。而網購投訴數量的增速遠超同期網絡購物規模的增速,其中有投訴渠道暢通和網購消費者維權意識提升的原因,但同時也反映出網絡市場在發展中暴露出的一些現實性問題,需要引起各級監管部門的關注。
國家工商總局表示,將加快制定出台《網絡交易失信懲戒辦法》《網絡經營數據信息報送規定》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並盡快研究制定網絡交易案件跨區域協作相關規范,為全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網絡市場監管提供更加強大的法制支撐。
對此,記者採訪了省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祝佔先,他表示,工商部門處理網購投訴存在兩大難點:首先,網購屬於虛擬、異地遠程購物,比如管理主體不在山西,是屬地工商部門進行執行,外地的商家山西工商部門沒有管轄權﹔其次,購物信息的發布者,即銷售者不確定性比較大,造成消費者舉証困難、維權成本高,甚至找不到維權主體。“之前,消保人員在執法中經常說‘跑了和尚跑不了廟’,現在情況大大不同,網購維權中,消保執法人員往往會遭遇一些‘廟門’也難找的窘境。此外,協調機制也決定維權難,維權周期長。”祝佔先說。
據了解,我省工商部門針對網購投訴增多的情況,也在積極採取措施。省工商局從2015年起投入資金積極籌建“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建設”平台和購買執法“雲服務”,對已入庫的網絡經營主體數據進行再次核實,篩選出網絡經營者的有關信息,並對其網站、網店進行實時監控,開展網絡經營者網上“亮照亮標”工作,在“山西省網絡交易監管系統”增加電子標識申請審核功能模塊,同時,制定印發了《山西省工商局電子標識申請管理辦法》等。“這些工作的有序開展,將會使消費者網購維權難逐步走出困境。”祝佔先表示。
提示:網絡購物
要做到“六個要”
採訪中,不少山西買家曾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但是一些網絡電商卻規定,發生網購糾紛消費者欲起訴維權時,必須向經營者所在地法院起訴。隨后,記者查閱到淘寶、天貓在其《服務協議》中就有這樣的規定條款,“您因使用淘寶平台服務所產生及與淘寶平台服務有關的爭議,由淘寶與您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類似情況在電商領域普遍存在,讓消費者陷入兩難境地,考慮到路程、時間以及費用等各種成本,多數人都會放棄起訴,最終不了了之。
那麼,消費者到底應該去哪裡起訴?山西艾倫律師事務所的李響律師建議,如果消費者發生權益糾紛,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在交易所在地進行審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山西的買家由於付款所在地在太原,即交易所在地、合同生效地在太原,賣家所在地法院可能會移交案件。”李律師說。
那麼,網絡購物怎麼樣從源頭減少投訴概率?省消協投訴部主任劉麗敏告訴記者,網絡購物要做到“六個要”:選擇網購要謹慎﹔真假辨別要核審﹔購物事項要看清﹔貨物圖片要留心﹔交易憑証要保存﹔消費維權要主動。“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可根據相關証據,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劉麗敏說。
律師李響也建議:廣大消費者應對網購的潛在風險有所認識。要仔細閱讀網站公示的細則,明確該產品是否標有“不可退換”“有效期限”等相關標志﹔在與網站達成協議時,應明確雙方的法律關系,明確出現商品或服務問題時由誰承擔賠付責任,特別注意應當約定出現爭議協商不成的情形時的管轄法院,並注意保存相關交易行為的憑証。在出現質量或服務糾紛時,因小額交易的維權成本相對較高,可以通過集體維權的方式向商家主張權利,促使問題以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方式解決。
本報記者 崔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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