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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天”天天都在喊 “清倉甩賣”總是甩不完

商家如此“狼來了”的營銷手段,一旦涉嫌虛假宣傳,將面臨查處

時間: 2016年06月22日08:05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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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街頭這樣的促銷宣傳屢見不鮮

    

    “最后一天”、“清倉甩賣,明天關門”“最后一周,趕緊搶購”……大家肯定見過類似的字眼,聽過類似的吆喝。
    近日,就有太原市民向本報記者反映過此類事件。“我家樓下的十元店,一直都在喊‘最后一天,全部十元‘。從上個月喇叭裡面就是這麼宣傳的,過了一個月了,還是‘最后一天’。擾民不說,這樣做生意也太沒誠信了吧。”
    類似的營銷手段違規嗎?消費者的權益如何保障?連日來,記者實地走訪,一探究竟。

    十元店“最后一天”喊了一個月

    “十塊錢買不了吃虧買不了上當,各類商品進來選購……”這是太原市小店區真武路某十元店門口音響放出的叫賣聲。向本報反映的梁先生說,此前這裡曾是一家飯店,后來不干了,就轉租了出去,“這不,十元店租了這家鋪子。剛開始我們還挺高興,裡面東西挺全而且還便宜,都是10塊。下午我和老婆遛彎,說進去看看,順便買個垃圾桶,雖然質量一般,但是價格低,我們還是買了,結果到收銀台,人家說這個不是10塊錢,問我們要15元,我們隻好花15元拎回家了。”梁先生說,后來這家店的叫賣聲就變成“最后N天”了,一會兒是最后5天,一會兒是最后3天,一會兒是最后1天,“但其實哪次說的都不是真的,這麼騙人,都快成‘狼來了’了。”
    記者走進這家店,看到商品種類非常多,小到皮筋兒,大到箱子。小件物品,會綁成一個整體,是10元。暖壺之類比較大件的就不是10元了,記者詢問到最高價格是30元。為什麼門口寫著全場10元,但卻不是呢?“你得看東西了麼,我們小本生意,要全是10元,不得喝西北風去。”店老板說。“今天就是最后一天?”“是啊。”“我朋友明天還想來買個行李箱,看來不行了。”“哎呀,來吧,來吧,明天還馬上走不了的。”記者了解到,這家十元店的“最后一天”其實已經喊了一個月。

    “清倉處理”“最后一天”有真有假

    隨后,記者在太原市六城區的部分路段進行走訪調查,發現隻要是修路的路段基本都會有“清倉處理”的字樣。“最后一天”等帶有期限的標語比較少,而且多是在小街小巷,主路和大型商業區幾乎沒有這樣的宣傳。
    像柳巷這樣繁華的商業區,記者從頭到尾走了一遍,隻發現有一家某品牌服裝店寫有“清倉處理”的字樣,清倉處理的可能性比較靠譜。
    太原市不少地方都在修路或新建地鐵站,臨街的商鋪也借此機會來做生意,“修路拆遷”“甩”“特大喜訊”“特價”這樣的標語在附近屢見不鮮。
    在太原市杏花嶺區解放路路段,記者走進一家用特大黃紙寫著“甩”的文具店,老板坐在收銀台邊看著視頻喝著茶水。“這兒都便宜賣啦?”“是了,隨便看看,比原來便宜多了。”記者拿起一支圓珠筆詢問價格,8元。在沒有修路的時候,記者也來過這家店,這支筆也是8元。
    再去附近其他商鋪,賣衣服的,賣食品的,賣飾品的等等,價格貌似真的沒有什麼變化,甚至還有些許漲幅。其中有一位打工的店員告訴記者,挨著的店鋪都“大減價”,自己不貼顯得格格不入,“買不買,進來看看再說麼,不要看修路,其實掙得不比以前少,老板可精了。”
    太原市萬柏林區瓦窯街一日化店門口貼著用大黃紙寫的“最后三天”,裡面有三四個學生在挑選商品。貨架空著,隻有地上的紙箱子裡有一些零散的口紅、洗發水、香皂之類的東西。店老板說,這個店開了有些時候了,但是因為不景氣,所以正打算轉讓。在一個月前就開始甩賣,現在所剩東西都不多了。老板說,第二天就要關門了。
    記者第二天專門來到此地,果真關了店門。

    商家涉嫌虛假宣傳將被查處

    “啥?還敢貼‘最后一天’?”對於記者的詢問,太原市晉源區晉祠路附近一家商鋪的老板驚訝道。記者了解到,之前大家都會貼一些標語,比如“最后一天”也是有的,但都不知道這樣也是違法行為,自有人傳言,類似這樣行為的商鋪被相關部門警告並且處罰了。大家紛紛將標語撤掉,擔心自己成了下一個處罰的對象。“我們只是想多招攬生意,沒想到因為幾個字違法了。雖然有時候確實標語和實際情況不符,但是也沒蒙騙了買的人啊,這下可是知道了,以后不能這麼做了。”老板說。“咱們雖然不去弄虛作假,但也得動動腦子去多掙點錢。”一家店主程先生說,他的店裡經常會搞促銷的生意,比如買一贈一,贈送的是小袋﹔買五贈一,贈送的是不好賣出的口味﹔買夠一百減五塊,但多數都是剛好差0.1元才能湊夠……在不違法、不是惡意競爭的前提下,程先生說他會適當做促銷,利用的是人們愛佔小便宜的心理。
    像市民梁先生所說的天天“最后一天”情況違法嗎?記者撥打了12315熱線電話,工作人員說如果確實是這樣的行為,就屬於虛假宣傳,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若查實確是違法,看情況而定,我們會先警告,再考慮進一步處理。”工作人員表示,歡迎市民踴躍舉報商家違法行為,接到舉報后,工作人員會實地檢查,商家一旦涉嫌虛假宣傳,將受到相應處罰。

本報見習記者 賈蔚然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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