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體 山西門戶

微信暴力離我們很近

時間: 2016年04月21日06:04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輿論關注
分享到: 評論:

制圖:楊殊宇

    

    近日,有部分微信用戶遭到惡意“炸群”:聊天群被密集的表情雨和大量的垃圾信息淹沒,正常交流被不斷彈出的要挾信息中斷,軟件崩潰、手機癱瘓,一言不合即“炸”,以“炸”為名勒索,微信暴力的陰霾正在蔓延開來……

卡頓閃退“炸群”實為敲詐

    由於之前被朋友拉進了一個創業群,省城白領賀斌的微信因此遭到惡意“炸群”而頻繁閃退。“我平時很少在群裡說話,前幾天突然看到彈出一句‘再沒人說話我就炸群了’。我正在納悶兒‘炸群’到底是什麼,還沒等我反應過來,這個創業群便被一連串的表情符號攻佔,下起了整屏整屏的表情雨,當時微信就卡得不行,垃圾信息越積越多,到后來索性就閃退了。”
    有著類似經歷的還有供職於某金融機構的梁杰,與賀先生不同的是,梁先生在遭遇“炸群”時直呼自己“被綁架了”。因為工作需要,梁先生加入了一個業務交流群,“一開始大家聊天內容都很正常,基本以探討業務為主,但時間久了,不斷有人邀新人進群,群裡成員數也慢慢擴展到三百多,雜七雜八的人多了,麻煩就來了。”梁先生說,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有人竟然在群裡發“勒索”信息,聲稱“如果群主不發大包就‘炸群’”。果然沒過多久,此人便一連發送多條成串表情符號,“微信立馬就崩潰了,想退退不了,隻能重啟手機。現在大多數人都靠微信來聯絡感情,而且維系生意伙伴、開展日常工作等許多事情都需要微信支持,這些人公開在社交平台敲詐勒索,監管部門也應該站出來了。”梁先生氣憤道。
    “炸群”這一不道德行為居然也讓有些人念起了生意經。記者在某購物網站搜索發現,“微信炸群軟件”“炸群代碼”等竟然被明碼出售,價格在一元到幾百元不等,有的賣家甚至公然宣傳:“炸群,我們更專業!出售炸彈直接卡死黑屏。”買家還可先行體驗效果,囂張程度可見一斑。與此同時,也有人看准了另一“商機”,逆其道而行之,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盤。記者看到,與“炸群軟件”相伴相生的還有各種“解炸神器”“防閃退軟件”等,銷量也異常火爆。

封停賬號微信祭出重拳

    “炸群”現象頻出讓不少微信用戶對群聊功能產生顧慮,原本為了方便好友間溝通交流而設計的聊天平台竟被少數人歪曲利用,不僅影響其他用戶的正常使用,也嚴重擾亂了微信平台的使用秩序,大大降低了用戶對其安全性的信任度。“炸群”對群成員造成的直接滋擾已使其成為網絡暴力的工具。
    針對濫用微信群的行為,3月28日晚,“微信安全中心”發布《關於嚴厲打擊微信“炸群”行為的處理公告》,公告稱將嚴厲打擊微信“炸群”行為。微信團隊表示,近期受到用戶投訴,部分用戶在微信群內發送大量垃圾信息,造成其他用戶無法正常使用微信或手機,甚至利用此類“炸群”行為訛詐他人,影響極其惡劣。對此類違規行為,微信團隊將根據《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進行堅決整頓和打擊。對相關違規用戶,將視具體違規程度,按照階梯性處罰原則,進行包括但不限於限制功能、賬號封停等處罰。截至3月28日,已處理涉發布“炸群”信息的微信賬號3826個,后續將繼續根據用戶舉報信息,進行不間斷處理。
    記者致電騰訊微信客服,工作人員表示,“炸群”並非系統漏洞或黑客行為造成,而是利用代碼軟件或手動在微信群內發布大量垃圾內容,一般使用表情、字符、換行以及可以觸發微信表情雨的關鍵詞等,這樣的消息丟到群裡,會在短時間內釋放大量信息資源,阻塞網絡,加重手機處理器負荷﹔而由於手機的處理能力有限,所以會出現卡屏、閃退或軟件崩潰現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面對“炸群”襲擊甚至被訛詐錢財時,用戶可及時撥打客服電話,將相關內容如實陳述,或通過網絡聯系客服進行處理,以免遭受財產損失。
    同時,“微信安全中心”發布提示稱,“炸群”其實並不可怕。遇到“炸群”時可通過以下方法擺脫危機:一方面可暫時斷開網絡,重啟微信,在微信消息列表中長按此群名字或左劃,選擇“刪除該聊天”,歷史群消息會被清理﹔另一方面可登錄微信電腦版,對新的炸群消息進行刪除或退群操作,並及時通知微信群主移除發布“炸群”信息者,以免其他用戶被“炸群”信息影響。

觸碰紅線還需法律亮劍

    “炸群”帶來的聊天平台的秩序混亂使得微信暴力開始露頭,不僅暴露出監管層面存在的漏洞,也折射出某種不健康的社會心理。
    記者發現,發生“炸群”現象的微信群一般以陌生人居多,而且有一部分為臨時組建拉人的群。人員組成的復雜性也為微信群的規范管理和成員的身份認定增加了難度。山西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電子商務業務委員會主任遲菲認為,從監管層面上而言,由於微信群屬開放性的團體組織,對群成員進行甄別的難度極大,故而對“炸群”行為很難實現有效控制。
    遲菲表示,從法律層面看,“炸群”侵害了所有群成員正常溝通交流的合法權益,屬違法行為,應視不同情況作出相應處罰。如果行為人涉及金額較小,未達到敲詐勒索罪的起刑點,則屬民事侵權行為﹔如果行為人長期在多個群實施敲詐勒索且証據確鑿,同時涉及金額較大,達到了敲詐勒索罪的起刑點,則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他建議,微信可以從技術層面進行升級改造,及時更新彌補被不法分子利用的軟件漏洞,發現並清理“炸群”者,保障所有用戶的正常使用﹔用戶如遭遇“炸群”勒索信息,也可在其所在地報警尋求幫助。
    省社科院哲學所副研究員李玉萍表示,對進群成員缺乏約束給了別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機。隨著微信聊天群的迅速成長,大家在利用這一平台時也應更加謹慎,在邀人進群時應多留個心眼兒,同時群主也應負起篩選和監督的責任,對群內成員進行審查,並及時將身份不明的人清理出群,以規范正常的聊天秩序。同時,用戶自身也應對聊天群進行篩查,最大程度規避“炸群”風險。

本報記者 郭慧

(責編:管理員)

相關鏈接

推薦閱讀

專題
視覺志 / 微信公眾號:Asxsjz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視頻 / 微信公眾號:shitingbu
微解讀

網站聲明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