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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部門發布提示:旅游遇陷阱90天內可投訴

時間: 2016年03月30日05:41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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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特別發布“文明旅游、理性消費”出游提示,提醒游客在出游時理性消費,提防陷阱,如果遇到“憋屈事”,可撥打旅游咨詢投訴電話0351-7325012,投訴時效期為90天。
    管理所提醒,在簽訂旅游合同時,要明確旅游線路、行程、景點、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標准、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並索要和妥善保存發票。合同、旅游行程單、發票或收據都是重要証據,日后一旦發生糾紛,可作為憑証。對於旅行中的自費項目,若參與黃、賭、毒活動造成的任何問題,后果都由旅游者自己負責。
    如在旅游過程中出現服務質量問題,首先是與旅行社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報名所在地的旅游質監部門投訴,投訴的時效期為90天。也可到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
    山西旅游質監所還提醒游客,如果在旅游中遇到“憋屈事”要及時尋求幫助。如果認為旅游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沒有提供價值相符的旅游服務、故意或過失造成物品破損丟失、欺詐或損害自身利益就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維護自身權益。(投訴時效期為合同結束日算起),並提供旅游合同、發票或收據、行程等相關証據。

薛飛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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