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后,各類非法集資詐騙案件開始抬頭。近日,省公安廳通過對近期案發的非法集資詐騙案件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出目前非法集資詐騙案件的7種常見形式,並通過官方微博提醒廣大市民“天上不會掉餡餅”,面對所謂的“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大家務必要冷靜分析,避免受騙。
非法集資詐騙案件常見形式
1.在市區重點部位派發傳單,通過免費旅游、贈送小禮品等方式引誘群眾,特別是游說中老年群體到公司參觀、聽課,以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加快企業發展步伐等為由,以投資保健品、糧油食品等項目,與投資者簽訂《資產擔保借款合同》等,許諾20%至30%的高額年化收益進行非法集資。
2.利用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誘社會公眾投資,宣稱為境外實力雄厚集團在境內的分支機構,編造吸引人的投資增值項目,許諾高額年化收益,承諾借款到期一次性返還本金,進行非法集資。
3.利用投資連鎖酒店,將酒店經營收益權承包給投資者,投資者按投資額獲取酒店收益分配權,合作承包期內可獲得投資金額20%以上年利潤預期收益,分期退還本息,進行非法集資。
4.利用O2O互聯網創新項目,聲稱將線上的消費者帶到現實商店中,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以經營進口商品獲得高增長為契機,引誘群眾簽訂加盟網店投資合同,成為公司投資人及網站會員,許諾高額回報,進行非法集資。
5.假借P2P名義搭建自融平台,通過發布虛假的借款項目、標的為自身融資,投資者的資金直接進入不法分子的私人賬戶,募集的資金用於不法分子投資房地產、股票、期貨或以高額利息放貸賺取利差。
6.開設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宣稱該公司經營項目經過國家相關部門認証,並以該項目得到了國家相關部委的支持、撥款為幌子,對投資者承諾高額回報,實施非法集資。
7.假借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社會成功人士的身份,以幫客戶開展銀行驗資、打資金流水、辦理信貸“過橋”等銀行業務為借口,承諾支付高額利息,進行非法集資。
投資理財如何防范非法集資?
根據以往的辦案經驗,警方總結,非法集資通常的手段有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虛假項目、以虛假宣傳造勢、利用親情友情誘騙等。對於投資人來說,首先就是要能夠扛得住高額回報率的誘惑,要了解產品具體是什麼樣的形式和模式,對投資的企業有初步的了解后,通過相關的政府網站來查詢資質,比如銀行、保險、基金、信托等行業,都有相應的監管機構,可以去查這些公司是否有被監管部門批准設立,對於不了解和不熟悉的行業要多咨詢專家和業內人士,多方面了解資料,謹慎投資,不要盲目追求高息回報。
萬一“踩雷”如何維權?近幾年來,假借P2P網絡借貸平台非法集資也成為一種新手段。平台跑路后,投資者往往維權無門,維權之路也艱辛至極,大多不了了之。專家提醒,假若真的倒霉“踩雷”了,投資者還須冷靜,第一時間留好証據報案,並申請凍結問題平台資產盡量挽回損失。
王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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