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曉鵬)12月16日,大同市紀委通報了5起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典型案例。
1.新榮區西村鄉雞窩澗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賈財為群眾辦事收取好處費問題
2013年10月,賈財在為村民辦理低保手續時,收取一名低保對象好處費1500元。2015年5月,賈財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左雲縣衛生局工作人員路彩虹違規收費問題
2015年1月,在2015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中,路彩虹以打印准考証、報名表等為由,違規向32名考生每人收取50元手續費,共計1600元。2015年4月,路彩虹被給予行政降級處分。2015年5月,縣衛生局分管副局長常永清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縣衛生局辦公室主任劉少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3.礦區和順街道泰榮裡社區副主任楊潤芳為群眾辦事收取好處費問題
2015年8月,楊潤芳在為社區居民辦理大學生助學金事宜后,接受居民給予的好處費200元,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2015年10月,楊潤芳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南郊區雲岡鎮吳官屯村原村委會理財小組組長王日升騙取退耕還林補貼款問題
2007年到2013年,王日升以虛假手續共騙領國家退耕還林專項補貼款26.08萬元,據為己有。時任吳官屯村村委會主任王日勝、雲岡鎮林業站站長賈志明知其不符合條件,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辦理了退耕還林手續。
2015年4月,王日升、王日勝、賈志被分別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5.新榮區花園屯鄉楊窯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楊美玲貪污國家林業專項資金問題
2007年,楊美玲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國家林業專項資金8.33萬元。違反財經紀律,將其中的6.25萬元用於村集體支出,其余2.08萬元據為己有。
2015年10月,楊美玲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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