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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扣分不罰款這樣的罰單車主咋處理?

屬警告類行政處罰,須攜帶本人駕駛証到機動車登記地或違法發生地交警部門接受處罰

時間: 2015年12月11日02:40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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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12月10日訊(記者 楊晶)准備在車輛年審前處理一下違章記錄,但是一條既不扣分也不罰款的記錄讓車主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今日,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這類罰單只是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辦理方式與處理扣分罰款的違法記錄方式相同。“我的汽車這個月底就要年審了,想要提前處理一下違章行為,於是就在網上查閱了一下自己車輛的違法記錄,但是其中一條違法記錄既不扣分也不罰款,這應該怎麼辦呢?”最近,山西公安交警網微信平台收到不少用戶關於“不罰款不扣分的罰單如何處理”的問題。
    對此,交警部門表示,既不記分、又不罰款的電子警察交通違法行為,並不是不處罰,而是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所以車主還是需要去處理的。駕駛人須攜帶本人駕駛証到機動車登記地或違法發生地交警部門接受處罰,工作人員打印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給當事人,並把“警告”這個種類的行政處罰記錄到當事人的駕駛証檔案中。這樣就處理完畢了。
    需要提醒廣大駕駛人的是,大家通過互聯網查詢到的電子警察違法記錄,可能會和交管機關的記錄有所差別,個別記錄不准確,具體處罰種類和標准以交管機關的記錄為准。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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