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體 山西門戶

惡意透支后還了錢“信用卡詐騙罪”仍會找上門

持卡人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構成惡意透支

時間: 2015年12月11日02:39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輿論關注
分享到: 評論:

漫畫牛力

    

    隨著社會發展,信用卡已成為人們特別是年輕人不可缺少的金融工具。如果你有信用卡,到了還款期限,並且經銀行兩次催收,超過3個月還未償還,那你可要小心了!你可能因此被控信用卡詐騙罪。就算還了錢,還會被判刑。
    什麼樣的情況可能被控信用卡詐騙罪?信用卡有啥用卡誤區?12月10日,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還了銀行錢,他仍被判刑

    25歲的男子閆某,大專文化,家住古交市屯蘭礦。因涉嫌犯信用卡詐騙罪,於2015年1月21日被古交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2013年9月,在其父親不知情的情況下,閆某持父親身份証,在中國銀行古交某支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預留電話為父親的手機號碼。該卡自辦理之后,均為閆某本人持有並使用。並且,閆某一直沒有告知父親辦卡及還款情況。至2014年3月,信用卡都正常還款。
    從2014年3月18日到2014年5月4日,閆某共刷卡48158.42元。至2014年12月22日案發時,惡意透支的款息共計53311.4元。
    該卡逾期后,中國銀行分別於2014年6月17日、7月2日致電閆某父親的電話進行催收。由於閆某的父親患病,催收電話一直由閆某假冒父親接聽。在此期間,中國銀行也寄出過信用卡欠款通知書。閆某到案后,其家屬已於2015年1月21日將其透支的欠款65128.8元全部還清。當天,閆某因涉嫌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古交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法院認為,閆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惡意透支,透支數額共計53311.4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閆某因信用卡詐騙罪,被古交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萬元。

    “惡意透支”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2013年11月,被告人劉某在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母親的身份証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申請辦理了一張信用卡。激活后,一直由自己使用。這張信用卡從今年3月4日開始逾期,累計透支人民幣8萬余元,發卡銀行多次催收,劉某仍不歸還。經過公安機關偵查,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以信用卡詐騙罪提起公訴。目前,該案已經開庭審理,等待劉某的將是法院的判決。
    與閆某一樣,直到被公安機關傳喚,劉某都一直認為,被透支的信用卡隻要還了錢就沒事了。
    採訪中,記者從公安機關得知,一半以上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的持卡人都認為,被銀行多次催收后,隻要還了錢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其實,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根據有關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惡意透支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持卡人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就構成“惡意透支”。
    當然,這裡所說“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復利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惡意透支”最高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理性用卡,避免用卡誤區

    如今,信用卡已成為人們不可缺少的金融工具,然而百度搜索“信用卡獲刑”,得到的搜索記錄有數百萬條。一位基層檢察官坦言,涉嫌信用卡詐騙犯罪的六成為年輕人。警方提醒,一定要理性用卡,避免用卡誤區。
    1、不要追求高額度。有些人評價信用卡好不好就看透支額度高不高,其實信用卡的透支額度隻需要達到你每個月的平均消費額即可,太高的額度可能會刺激你的非理性消費,而且卡丟了以后安全隱患也較高﹔
    2、信用卡透支額度取決於你的收入水平。千萬不要因為銀行給你增加了額度,就無形中感覺自己的消費能力提高了,否則會陷入每月還“最低還款額”的苦海無法自拔﹔
    3、千萬不要透支取現,假設你透支取現了1萬元,1個月以后還了,你要付出取現手續費100元,加上透支利息150元,看起來好像不多,但折算成年利率高達30%,誰也經不起這樣的折騰﹔
    4、一個人最多開兩張信用卡,最好跟你的儲蓄卡綁定還款。辦卡過多你會不記得哪張卡要還款,搞不好會有不良信用記錄產生。
    信用卡是一種支付工具,不是投資工具,雖然便捷,但關鍵還得看我們怎麼使用它。

本報記者 郭衛艷

(責編:管理員)

相關鏈接

推薦閱讀

專題
視覺志 / 微信公眾號:Asxsjz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視頻 / 微信公眾號:shitingbu
微解讀

網站聲明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