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丁嶺燕)“雙11”硝煙未熄,“雙12”戰火重燃,12月9日,山西省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喜愛網購的消費者,網購商品一定要做好查看資質、貨比三家、保留交易記錄、盡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功課”。
網購這種新穎的購物方式漸漸成為年輕人的“新寵”。可連日來,協會接到許多消費者來電咨詢,反映網購的部分商品存在問題,假冒品牌等情況比較突出。經過詢問,發現大部分情況都是消費者已經當場驗貨,之后才將貨款付給代收快遞公司,可回家仔細驗看才發現商品存在問題,消費者聯系網絡銷售方時,對方卻以已開封為由拒絕退貨,或干脆不接聽消費者電話﹔聯系收款快遞公司時,快遞公司以貨款已打回銷售方賬戶為由也拒絕退款。在此,省消協特別提醒廣大喜愛網購的消費者,選擇網購商品要做到“六個要”:
要認真查看經營者的資質是否合法。選擇有第三方交易平台且經營規模較大、專業性強、口碑及品牌較好的經銷企業,同時參考其他消費者評價,盡量選擇熟悉知名度高的專業購物網站進行購物。
要做到貨比三家,克制佔小便宜的念頭。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隻有錯買,沒有錯賣的。要貨比三家,如商品標價與實際實體店價格相差太大時,要小心謹慎,避免因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
要對網站及網店真實性進行查驗核實。包括網址、地址、電話、營業執照等內容合法性、正規性進行核驗。同時還要對網店信譽、售后服務、退換貨服務等諸多細節進行全面了解,辨別真偽后再做購物消費決定。
要妥善保留交易記錄,索取購貨憑証,便於作為以后維權依據。網購后要保留好購物電子訂單、確認短信及聊天記錄,盡量保留有網站消費內容的頁面及快遞單號,以便發生糾紛時有據可依。
要盡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方式進行交易。
要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在網購中遇到糾紛,首先可以通過網站平台賣家以及快遞公司協商處理。協商未果時可向賣家及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每個購物網站都有相應退款流程,消費者在申請退款前,可查詢或向網站客服詢問退款流程和注意事項,以爭取順利拿回退款。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