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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超市 應保証農民放心消費

時間: 2015年12月01日06:03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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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由商務部組織實施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正在悄然地改變著廣大農民的生活方式。不出村子就能像城裡人那樣逛逛超市,許多農民的夢想已經變為現實。“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改變了中國農村消費“不方便、不安全、不實惠”的現狀,解決了農村商品流通存在設施不足、方式陳舊、成本較高、農民進入市場難等問題,切實改善了農村消費環境,滿足了農民生產生活需求,逐步縮小了城鄉差距。然而,近日筆者在農村一些大型超市購物時卻發現,作為深受群眾青睞的超市,利用群眾的信任,做著不為人知的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事情。主要有以下三種現象:
    一是先提價后促銷。超市為了賺錢,在開展商品促銷活動時,對部分商品進行加價,然后再宣傳說打多少折,以此來吸引群眾購買,卻不知道超市促銷商品打完折后,還比原來的銷售價高。
    二是把過期、即將過期的商品搭配,吸引消費者購買。超市“買一送一”或“買二送三”等活動的商品大多是把過期或即將過期又不能返廠的商品進行混搭出售,這些商品主要以食品和各類飲料為主,嚴重危害著群眾的生命安全。
    三是以換貨為名,在商品價格上做手腳,標價和結賬時付款“兩本賬”。超市針對群眾的信賴,對部分商品實行“兩本賬”,大多數群眾在購物時,都隻管在選擇商品時看看商品價格,在結賬時就不再關注價格了,導致超市利用兩本賬賺“昧心錢”。
    針對超市此種做法,為保証群眾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筆者建議:應從三個方面入手,加強對農村超市的管理。一是相關部門聯手組織農村超市負責人進行培訓,要從價格管理、貨源管理、商品銷售等方面加強農村超市負責人的法律意識,讓他們站在消費群體的角度去經營管理超市,確保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二是相關執法部門要經常性聯合行動,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農村超市進行明察暗訪,對出現損害消費者利益,危害群眾生命安全的現象,進行嚴厲打擊,發現一起重處一起,情節嚴重的交由司法部門處理,讓群眾放心進超市。三是有關部門要經常性到農村,在集鎮或村組開展相關方面的知識宣傳,提高農村,特別是農村老年人購物時的警惕性,不要被各類促銷活動所吸引,到超市購物時要注意保留購物小票,當自己權益受到侵害時,有証據去尋求幫助。

馬韶義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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