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歲 的太原塢南社區書記張蘭香(右)與比她“小4歲”的老鄭坐在一起
7月下旬,太原小店區塢南社區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基本信息採集,居民鄭鬆梅該不該填表,引起了一陣不小的風波。
鄭鬆梅說自己75歲了,應該填表。但她身份証上顯示的出生年月是1958年10月,達不到60歲的填表年齡。
鄭鬆梅苦笑著說:“要是按身份証上的年齡,我12歲就當媽了。”
有人問,這不是明擺著的錯嗎?為什麼不去改呢?鄭鬆梅搖著頭說:“難呀,來來回回跑了好多年,人家都是讓找証據,可是又不是我的錯,我咋找這個証據呢?算了,算了。”
社區老姐妹們紛紛議論:聽說一些干部為了當官,把年齡改來改去的。他們作假都這麼容易,咱老鄭只是想把弄錯的年齡改對,為什麼就這麼難呢?
1 想証明自己75歲為啥就這麼難?
7月27日,太原塢城南路電建三公司宿舍院,大熱天,鄭鬆梅老人家裡門窗緊閉,她到臥室裡拿多年來跑的材料,常人走兩步,她6步才能挪到。取回材料,老人往沙發上一坐,就開始不停揉搓著膝蓋、小腿,褲管提起的瞬間,露出了裡面的秋褲,再一瞅,老人腳上還穿著厚實的運動鞋,厚襪子。
問起緣由,老人脫下了襪子,5個腳趾的骨關節已經完全變形,扭纏在一起。同來的61歲的塢南社區書記張蘭香說,與比她“小4歲”的老鄭挨著坐在一起,兩個人完全不是一個年齡段。“小”老鄭明顯得年邁體弱。
老人翻著手裡的一疊材料給記者看。為了改回自己的真實年齡,這幾年,他們往河北唐縣老家跑過好幾回,回回村裡、鄉裡都給寫証明、蓋章。
記者看到,2011年6月22日,証明村民鄭鬆梅1940年出生,河北唐縣北店頭鄉西同龍村委會、唐縣公安局北店頭派出所都蓋章認可。2013年7月下旬,又有一份証明,寫在帶有西同龍村民委員會抬頭的信箋上,蓋有鄉政府的章,村委會的章,並寫明戶口底冊於2005年丟失。“那會兒,戶口都在村裡管,可村裡的証明不能代替派出所的。”
“離開老家這麼多年,村裡人還記得您?“記得!那會兒,我上過學,初中畢業,識字。后來,在村裡當過婦聯主任,當過小隊長。有了孩子后,因為老伴工作到了山西長治,才離開的。”鄭鬆梅老人雖然沒有工作,但這些年跟著老伴也是來回搬遷。長治生活了十多年后,又遷到了太原,至今快二十年了。
跑回了材料,現在戶籍所在的塢城派出所還是沒法受理,按要求,哪個環節弄錯的,由哪個環節出具証明。
2 戶口從長治郊區遷往太原出生年份弄錯了
什麼時候弄錯了年齡?老人心裡非常清楚:自己是在從長治郊區往太原遷戶過程中被弄錯的。
鄭鬆梅的老伴葛師傅在電建工作,流動性強,哪有工程就在哪兒。葛師傅所在的電建三公司勞資處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那時,公司總部就在長治市郊區,上世紀90年代中期才陸陸續續回到太原。很多員工和家屬在這裡定居十多年,戶口依舊沒遷過來。
鄭鬆梅老人說,她那麼早遷戶也是單位照顧,當時,她患上了類風濕,病很重,人一下癱倒了,家裡沒人照顧。就在這中間,大約是1996年前后,在葛師傅申請下,她的戶口遷到了太原。“拿到戶口簿時就發現年齡錯了,去找人,遷戶的人說沒事,等人口普查時就能改過來。”鄭鬆梅覺得自己沒工作又不常出門,年齡錯了也不影響什麼,也就沒急著弄,后來,不知怎麼回事普查時就把她落下了。
直到前幾年,葛師傅的公司給一批沒有工作沒有退休金的家屬們集體辦保險,同齡的老年人都繳了錢,現在每個月能拿1200元,可鄭鬆梅老人因為年齡“不到60歲”,沒辦成,這才開始急著和家人一起跑著改戶籍上的出生年份了。
3 她12歲就當媽!這事夠離譜
老鄭說,早幾年前老伴在世,她跟著去了戶口所在的塢城派出所,“我們都是上了歲數的人,尤其我腿不好,走路顫顫巍巍的,老頭子剛一說原由,那邊的人馬上就招呼先坐下,不用著急。一說事,人家解釋得挺清楚,說按規定得讓遷戶時弄錯的派出所出証明,才能改。”
幫母親專門往長治跑過四五趟的女兒小葛介紹,找到遷戶出來的馬廠派出所,對方翻查底簿,沒想到丟了。后來又讓到長治市公安局郊區分局黃碾派出所查查,到了黃碾,對方同樣幫忙查來查去還是沒有資料。
在塢城派出所民警指點下,他們又回到馬廠派出所,希望寫個証明,証明不知道什麼原因,把歲數弄錯了。馬廠派出所雖然理解,可是她實際出生年份具體是哪年,沒有依據不能出具。
老鄭家人想到1988年曾在長治辦理過一代居民身份証,從身份証編號上能真真切切地看到,出生年份是“1940”,但身份証上名字是“鄭秋梅”。“唉!年齡對了,可名字是錯的。”老鄭拿出新舊兩張身份証給記者看,兩張照片完全是一個人。
老鄭說,去年,老伴葛師傅去世,臨走前還放心不下她改年齡的事,“他在時有退休金,我就有靠的。他一走少了收入不說,我這個歲數該享受的老年優惠政策還享受不上。”其實,“年輕”18歲的鄭鬆梅,與家人的年齡就混亂著。她比老伴小了十多歲,比女兒隻大12歲。
因為年齡錯,院裡人都替老鄭委屈。社區主任張蘭香也急,這幾年,各種惠民惠老項目,都在向老年人傾斜,老鄭身體不好,家境也不好,因為“年齡”不夠,沒有辦法申請。
4 老鄭的問題咋解決各方都在想辦法
在老鄭現在戶籍所在的塢城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的戶政大廳內,戶籍民警拿出《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為難地說,第九十七條寫得很清楚,提交的材料中必須有“公安機關原始戶籍資料或原始出生証明”,以及“原始戶籍資料登記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況的情況說明”。如果長治那邊提供不了原始戶籍資料,就是材料不全。
分管戶籍的王副所長跟老鄭家人接觸得更多,老人的戶籍,他和同事很認真地調查了解過,又去電建三公司宿舍院進行了走訪,把老人所有在太原的檔案底子全查了出來,出生年份都是1958年的。
為了幫到老人,塢城派出所方面與長治那邊的戶籍內勤通過電話,對方想幫忙也無奈,畢竟這麼些年,內勤不知換了多少屆,況且在1980年前后,一個郊區的小派出所,資料保管確實不如現在規范。底簿資料不全,沒有証據表明老鄭的出生年份確是1958年,這個証明可該咋出。
記者電話聯系了長治市黃碾派出所、馬廠派出所。據介紹,老鄭雖然從馬廠派出所遷出的,但黃碾派出所成立得比較早,馬廠的一些資料放在這兒。“如果在這裡查了沒有,那就還得去馬廠派出所找一找。”記者撥打了馬廠派出所的電話,兩位民警請示帶班領導后,留下了老人的信息,再認真核實。隨后建議老人舊身份証上的住址屬於富村派出所,可在那兒查查。”抱著希望記者又聯系了富村派出所,但據其介紹,2000年前后,兩所的轄區有所調整,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電建三公司宿舍院還在馬廠派出所轄區。
本報記者咨詢了山西省公安廳戶政部門,對方稱,不管是哪個派出所,戶籍檔案都應該完善保管,如果對方以檔案丟失為由不予提供資料,可以向當地公安局戶籍部門反映。
戶籍資料改出生年份是一件嚴謹的大事,老鄭的問題該怎麼合理合法解決,現在各方都還在想辦法。老人已經75歲了,她應該享受到該有的福利,而不是勞心勞力地奔波在找回自己年齡的路上。
本報記者 姬仙果
○鏈接
更改出生日期要提供哪些材料?
《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三節,出生日期更改
第九十七條,出生日期原則上不得更改,公民實際出生日期與居民戶口簿登記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請更正出生日期,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証﹔
(二)公安機關原始戶籍資料或原始《出生醫學証明》﹔
(三)原始戶籍資料登記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況說明﹔
(四)社區民警調查報告。
第九十八條公民申請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組織、人社部門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更改的﹔
(二)本人使用出生醫學証明申報戶口,后又提供登記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醫學証明,要求更改的﹔
(三)已經申請更正過一次出生日期,再次申請更正的﹔
(四)因重戶,被依法注銷虛假戶口后,又申請更正出生日期的﹔
(五)正在服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六)作為當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完畢的。
我省戶籍管理越來越便民
2014年11月,山西省公安廳推出18條便民利民措施,涉及戶籍、出入境、邊防、消防、監所管理、交通管理等幾大方面。
戶籍業務方面,提高戶口辦理時效,民警辦戶實行“終身責任制”。對群眾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証等申請,符合政策規定但手續材料不齊的,提供書面清單,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事項。對群眾更正戶籍登記信息的申請,原登記信息存在明顯差錯的,按照實際情況立即更正;需要調查核實的,不超過10個工作日核實辦理。
省、市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分別設立專門監督舉報電話,重點對群眾辦理戶口相關手續時,戶籍民警該辦不辦、不該辦亂辦、辦理拖拉延誤等行為進行監督,收到群眾辦理戶口投訴或舉報的,在15個工作日內將查處情況答復群眾。
我國新型戶籍制度改革目標確立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於2014年7月30日正式發布。意見規定,要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証制度,加快建設和共享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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