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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願”也是一種教育亂收費

時間: 2015年02月03日04:59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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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公辦學校不是實行義務教育嗎?為什麼熊坊小學卻收了幾百元的報名費,之后還要收一些亂七八糟的費用?”一位學生家長質疑南昌市熊坊小學亂收費。對此,熊坊小學負責人回應,所有費用都遵循自願原則,如果家長不願意,可到學校進行退款。
    近年來推行 “國家一費制政策”,就是為了遏制學校亂收費,以“一費”止“亂收費”。但是現實看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費制並沒有讓亂收費消失,而是換個馬甲就重新上崗了,鑽政策的漏洞。
    保險費、統一服裝費、科技活動費、第三節補課費、……熊坊小學的收費項目可謂全方位、多樣化。“收費全屬自願”,自願成為學校亂收費的擋箭牌,但是家長們真的自願嗎?如果自願,又如何會質疑?隻因學校在學生、家長面前,處於絕對的強勢地位,面對學校的收費要求,學生、家長隻能“被自願”,否則孩子在學校被 “穿小鞋”。學校亂收費,教育部門是在裝聾作啞,還是真的不知道呢?
    教育部早有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借故提早上學和延長放學時間組織上課,不得收取相關費用。第三節補課費按校長所說,實為看護費,以解決部分家長無法接學生之難,但是,無法接學生的只是部分家長,何以要留下全部學生看護,並繳納第三節補課費?
    學校亂收費說到底是利益的驅使,而屢禁不止也有教育部門聽之任之的因素。有個別地方的教育部門給學校下達征訂任務,讓學校不得不攤派。亂收費不僅傷了家長的心,也傷了學校和教育部門的公信力。因此,治理學校亂收費,除了加大治理力度之外,還應建立第三方監管。比如成立家長委員會,讓家長們參與學校的決策,提高學生和家長的話語權。唯有如此,其“不自願”的權利就能得以保証。“被自願”的亂收費才能徹底消失。

王琦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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