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局持續5個多小時,仍然向老板要酒。老板和路人好言相勸,卻遭到無辜毆打。記者近日從翼城縣人民法院獲悉,男子楊某因尋舋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
男子楊某,翼城縣人。2013年5月24日,楊某和朋友“狗熊”、師某等人,在縣城一家飯店吃飯。飯局從中午1點持續到下午6點半,“狗熊”向飯店老板郭某要酒喝。郭某說:“你們喝了不少了,不要喝多了。”“狗熊”不但不聽勸告,反而將飯店內櫃台上的啤酒和菜盤推到地上,並與郭某開始爭吵。此時,路過飯店門口的劉某聞聲進入飯店,准備詢問情況,剛進來,便遭到楊某和“狗熊”的毆打。之后,楊某的同伙小壯、小強、小凱到達案發現場,用砍刀將劉某等人砍傷。
案發后,除了楊某和師某兩人被抓獲外,其余幾人均在逃。去年10月,楊某家屬與各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共65000元。法院審理后認為,楊某持械隨意毆打他人,致四人受傷,其中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其行為構成尋舋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
郭衛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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