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國道通車10余年且已經過一次大修,但頭次修路時的材料及運費仍未付清。這筆24萬元的欠款,洪洞縣農民高根賒直至病逝也未見到。如今,他的家人與太原路橋建設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以下簡稱“太原路橋四公司”)的討薪接力,仍在繼續。
自1999年以來,高根賒不斷懇求 “東家”——太原路橋四公司結款,但直至2011年其病逝都沒要到一分錢。此后,高根賒的妻子兒女接過賬本一次次從洪洞到太原找 “東家”要錢,但次次不能如願。太原路橋四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此一味地稱,公司一直賠錢做工程日子很窮,有錢首要考慮發工人工資,不會主動通知債主處理債務。
據了解,1998年10月,高根賒與山西太原路橋總公司洪洞項目部(太原路橋四公司)簽訂合同,向修筑中的108國道霍侯一級公路運送土方等。雙方約定,完工后進行費用結算。高根賒先后聯絡上百人,投入上百輛車運送砂、土、片石等,總計費用96萬余元。1999年工程結束,太原路橋四公司兩次支付72萬元,余款24.371萬元再不支付。
高根賒的妻子介紹,24萬多元余款中,有19萬元是別人的材料費和運費。霍侯一級公路通車后,債主隔三岔五登門要錢,“臉薄的高根賒在向太原路橋四公司要不來錢的情況下,東挪西借、變賣家產,甚至借下高利貸償還所有修路費用。”這件事讓本想借國道工程發財致富的高根賒背上沉重的經濟和心理負擔。2011年,從1999年開始整日郁郁寡歡的高根賒突然病倒,但高家拿不出錢來四處求醫。1個月后,52歲的高根賒在念叨著太原路橋四公司何時才能給付24萬多元辛苦錢的絮語中失望離世。
接到高根賒妻兒求助后,筆者與太原路橋四公司取得聯系,並同當事人一起找到該公司。公司會計科科長白某在與公司法人李中聯系后,確認公司欠高根賒24.371萬元,但多會能結欠款沒有日程表。白科長一再強調,近年來太原路橋四公司沒活干,多年來公司承攬的工程都是賠錢干,工人工資沒保障,有錢也不會通知債主來結賬。
王光輝 裴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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