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體 山西門戶

同為事業單位職工撫恤金標准卻不同

時間: 2014年12月30日05:55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輿論關注
分享到: 評論:

    

    我的父親張亞千,是臨汾體委體校的一名教師。由於2000年退休后,所在學校與臨汾學院合並,我的父親便成為臨汾學院的退休人員。2012年12月17日父親因病去世,我們家屬在辦理撫恤金時發現數額與新文件相差巨大。隨后我去臨汾市民政局優撫科咨詢,民政局工作人員的解釋是新文件適合的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就是公務員,我的父親所在單位是事業單位,不能依照(民發【2011】192號)文件來發放,事業單位隻能按照原來的 (人社部發【2008】42號)文件發放。
    據我了解臨汾市堯都區有些學校,退休教師病故后的撫恤金,是按照(民發【2011】192號)文件來執行的,還有我的父親病故之前,有位臨汾學院退休已故老人的撫恤金也是按照新文件發的。最令我費解的是臨汾市民政局發放撫恤金的通知單上明確寫著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撫恤金”。
    同樣的國家優撫文件,為何在同一個地方有高低不同的標准?同樣在一個單位工作,為何會出現發放撫恤金不一樣的情況。同樣是事業單位的教師,為何在同一個地區待遇會有如此大的差別?臨汾市發放撫恤金的標准為何高低不一,沒有統一標准?希望相關負責部門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張麗榮口述 王艷整理

(責編:管理員)

相關鏈接

推薦閱讀

專題
視覺志 / 微信公眾號:Asxsjz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視頻 / 微信公眾號:shitingbu
微解讀

網站聲明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