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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征”緣何查而不處

時間: 2014年12月09日04:59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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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城縣鄭村756畝土地撂荒多年無人管

    在農村,土地問題是一個極其敏感的問題,事關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中央三令五申嚴守耕地紅線。然而,交城縣夏家營鎮鄭村村兩委會擅自出讓土地756畝。涉及征地農戶248戶,其中,500多畝耕地是農民承包30年不變的口糧田。

垃圾遍布田間土地荒蕪多年

    11月19日上午,記者在村民的指引下,來到鄭村的田間地頭,隻見一堆堆的垃圾小山包圍著荒蕪的土地。10多名村民指著被佔的土地氣憤地說:“這裡大片的耕地基本上都是村民承包的口糧田,原本是上好的水澆地,多年來,村民們靠種地豐產豐收,安居樂業,而今卻成了失地的農民,連種地的權利也被剝奪了。”
    在鐵路的西面,記者看到耕地被村民取土挖成了大坑。村民徐剛兒告訴記者:“土地被征后,去地裡的道路被切斷,澆地灌溉的水利設施也遭到破壞。村民們經常來這裡挖地取土,耕地已經被破壞得無法復耕。”村民們看著被撂荒的土地痛心不已。

擅自出讓土地 水利設施被毀

    在採訪中,記者了解到,2010年,太中銀鐵路在我省境內配套建設的戰略裝車點項目佔用了鄭村的115.19畝耕地。因鐵路線修建使得包圍面積內的耕地原有的道路和水利灌溉系統被破壞,種植機械和村民無法進出地裡,土地無法大面積耕種。在這種情況下,2010年7月 ,鄭村村委會擅自和山西晉煤鐵路物流有限公司簽訂了756畝土地的征地補償合同。將鐵路線包圍面積內的土地全部出讓給山西晉煤鐵路物流有限公司。
    按照征地合同約定,補償款的20%歸村集體使用,80%發給被征地的村民,村民每畝地能得到補償款19710元。村民們覺得征地費太低,多數村民不同意征地,耕地便這樣一直荒蕪著。2012年2月村“兩委”換屆后,於8月又補充簽訂了新的佔地協議,補償標准提高到4400元,村民每畝地按80%的補償比例可得到35200元.。佔地補償款提高后,多數村民簽了佔地協議書,並領取了補償款。
    村民麻來明告訴記者,不管多少錢他也不同意出讓土地,因為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賣了口糧田以后靠什麼為生,子子孫孫將如何生存?為此,村民們曾多次向省、市縣等相關部門反映,但都沒有任何結果。據簽了佔地協議的村民們說:許多村民雖然簽了佔地協議,但好多人都不是心裡願意的,只是怕如果不簽協議領錢,將來兩頭都落不著。

違規以租代征 有調查沒落實

    交城縣國土資源局執法隊閆副隊長在接受採訪時說:“土地被征后,企業沒有在地裡搞任何建設,土地一直荒著,有個別村民還能在地裡種些玉米、葵花等易於成活的農作物。”
    為了進一步了解村民反映的情況,11月19日下午,記者曾去夏家營鎮和鄭村村委會採訪,鎮辦公室工作人員告知,鎮領導不在,都去下鄉工作了。而鄭村村兩委干部稱不方便接受採訪。
    記者在2014年8月12日的一份交城縣國土資源局給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山西晉煤鐵路物流有限公司鐵路引線在鄭村佔地的情況說明》中看到這樣的表述:山西晉煤鐵路物流有限公司的征地屬於“以租代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3條和第44條。縣國土資源局責令山西晉煤鐵路物流有限公司退還非法佔有的土地,在未取得合法批准手續前禁止一切建設行為。
    鄭村村委會非法出讓村集體土地的行為,縣國土資源局決定責令鄭村村委限期改正,並在進一步核實后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編后”

    就在記者採訪后的第二天,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 《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沒有農戶的書面委托,農村基層組織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堅決查處通過“以租代征”違法違規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堅決禁止擅自將耕地“非農化”。
    鄭村村委會擅自非法出讓村集體土地,違法“以租代征”的行為,雖然有縣國土部門的調查結論,卻沒有任何處理結果。記者希望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給征地群眾一個明白的說法。

本報記者 龐雪峰 文/圖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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