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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錢包后他還向人顯擺

時間: 2014年12月01日03:07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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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說,高是否喝了酒,並不影響案件的性質。
    被告人高,54歲,無業,被指控的罪名是盜竊罪。高偷了曹一個黑色的錢包,錢包裡有8000多塊錢。
    高和曹原本認識。今年3月15日,高來到曹的辦公室,准備商量買曹的摩托車一事。誰知,曹不在辦公室。見四下無人,高將曹放在上衣口袋裡的黑色錢包盜走,錢包裡除了銀行卡等物品,還有8140元現金。
    落網后,高一再聲稱,案發當天自己喝了酒。為了証明,高提到了証人張。張是曹的同事,與高也認識。案發當天,高離開時,曾沖張打了個招呼。高還從上衣口袋裡拿出一個黑色的錢包,對張做了一個“八”的手勢。張理解高的意思是說,他身上有8000元“巨款”呢!
    再說說曹。案發當天一早,曹將外套脫下放在辦公室床上,換上了工作服。直到當天晚上,曹才發現外套裡的錢包不見了。同事告訴他,高曾來過。曹懷疑錢就是高偷的,於是叫上同事侯、周一起到了高家。高承認偷錢包的事,並從櫃子下面拿出了錢包。此時,錢包裡隻剩下2800元錢。曹報了警。
    高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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