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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筑樓頂,豎起了“合法廣告牌”

時間: 2014年11月12日00:59  來源:山西新聞網--三晉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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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章建筑建起后不僅沒有拆除,還豎起了廣告牌,遇到大風天氣,有極大的安全隱患。”前幾天,一位姓張的先生向本報反映:位於晉城市紅星西街和景西路交叉口,一處本應該規劃為城市綠地的小廣場,不僅修建起了門面房,而且門面房頂還豎起了巨幅廣告牌。對此,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一大隊隊長張輝坦陳:“這個建筑存在兩三年了,是個違建。但樓上的廣告牌是‘合法’的,有審批手續。”
    11月9日,記者在晉城市紅星西街和景西路交叉口的東南角找到了該建筑。該建筑有十余家商戶,均為營業狀態。該建筑樓頂為巨型廣告牌,其中兩塊已被貼上了商家的廣告,另外一塊仍在招商中。該違建的大門,就是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第一大隊的入口。張輝解釋說:“這個廣告牌有行政執法局廣告處的審批手續,另外還有商家的承諾書。至於需要不需要規劃局的審批,我就不知道了。廣告牌下的建筑確實是違建,原來應該是塊綠地,當時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蓋成了樓房。我來之前就已經蓋好了,戶主也接受過處罰。”
    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出示的戶外廣告審核登記証顯示,廣告位的設置單位為晉城某裝飾設計有限公司,設置期限為2014年5月16日至2015年5月15日,面積為111平方米,審批日期為2014年5月16日。但在該登記証后附著的承諾書中記者卻看到,當事人沈某於2014年5月29日,在位於晉城市紅星西街與景西路東南角臨時建筑二層以上進行的戶外廣告牌設置行為,經市行政執法局第一大隊調查,証實有違規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市行政執法部門對該行為所修(搭)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做出了責令限期補辦手續的決定,承諾日期為2014年5月29日。房屋主體都是違建,上面的廣告牌怎麼能“合法”審批呢?無論誰遇到了這樣的“怪事”,都會一頭霧水。

本報記者 程培青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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