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29日熱線消息(記者 吳學強)前幾天,在萬柏林區興汾苑小區,不少車窗插著小廣告,說駕駛証積分可回收。社區還專門在小區裡貼出提示,請居民不要參與。
記者按廣告電話聯系到回收人員,對方稱他們專門做“回收駕駛証分”業務,長期收購駕照分數,每本駕照最多隻能賣9分,C1駕照每分50元。“大貨車和小轎車因車型不同,違章內容不同,駕照積分的售價也不同。”據該男子說,現在很多人有駕駛証但並沒有車,如果一年裡出售駕駛証積分不超過12分,第二個年度就會自動補齊,不會受到任何處罰。
如果確定要銷售駕駛証積分,他們的工作人員會確定一個地方見面,隻要提供駕駛証相關信息,他們就能夠查到該駕駛証所有人的相關積分。如果確認可以使用,當場支付相關費用。隻要違章記錄清單和欠款到位,最快當天就可辦理。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最遲一個禮拜就能辦妥。“現在,隻要不開車,駕照在手裡都沒用,還不如換點錢花了。”他補充說。
向本報反映此事的居民劉先生說,他很早就考駕照了,可一直沒買車,駕照隻能放著。所以看見這個就想拿出其中的一點分數換些零花錢。周圍也有人說過要賣分了,但是不知道最后賣了沒有。
社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居民中曾經有人出現過“借分”的情況,就是自己的駕駛証因為違章要扣分,但是扣的分數要超過12分,一旦超過了,擔心還要重回駕校學習和考試,不願這麼做就找朋友“借分”,用沒有車但是有駕駛証的朋友的積分充數。社區專門提示,不管是買是借,最好不要這麼做。
萬柏林交警一大隊宣教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處理車輛違規行駛行為時,當事人帶著駕照、行駛証等相關証件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罰,交警部門就會受理。這就給收購駕駛証分牟利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但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買賣駕駛証積分屬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的,按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還將被定罪量刑。同時交警也提醒,違章司機靠出錢“借分和買分”逃避處理的做法不可取,一經發現,將面臨重新領証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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