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更施工圖紙設計方沒有備案 肢解轉包工程施工隊實名舉報
總投資14.5億元、涉及5816戶棚戶區安置職工,總建筑面積達90.77萬平方米的大同煤礦集團下屬 (以下簡稱同煤集團)朔州煤電有限公司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其中已竣工並通過驗收的一期工程,日前被參與建設的實際施工者實名舉報。
記者調查証明,這項被冠以同煤集團“一號民生”工程的朔州煤電有限公司“同仁家園”(原名同朔小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在一期工程中確實存在舉報者所反映的肢解轉包工程、擅改施工圖紙等問題。
有關資料顯示,2011年,同煤集團朔州煤電有限公司“同仁家園”一期工程由省發改委核准建設,並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了施工招標,大同市三建集團有限公司中標其中的27棟樓。據舉報者反映,大同三建很快將中標的27棟樓全部肢解轉包,舉報者的施工隊以大包的形式承建其中的兩棟樓,口頭約定向大同三建交納管理費。
存在於建筑工程領域的轉包行為,不僅嚴重影響工程質量,而且極易引起施工糾紛、滋生腐敗,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記者在調查中首先遇到的疑惑是:“同仁家園”一期工程70余棟樓省去了原施工設計方案中的“地下室基礎底板防水”等項目,此舉減少投資數千萬元。基礎防水項目本是設計單位依據建設地的地質、水文等資料,經過精確計算、綜合分析得出的施工方案,人為擅自刪減,將給該建筑物帶來不可預測的安全隱患。當記者就此來到朔州煤電有限公司求証時,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稱,他們是依據設計方山西省建筑設計研究院出具的 “設計變更”而更改施工的,並拿出一張沒有設計單位蓋章的“同朔小區技術交底”,告訴記者這就是“設計變更”。而奇怪的是,在同地段的二期工程卻沒有“省略”該項施工。
真相究竟如何?記者在山西省建筑設計研究院得到明確答復,在其備案的“同仁家園”施工圖紙中並沒有關於“地下室基礎底板防水”等項目的變更。然而,在一開始就帶“病”施工的該工程,於2012年10月通過了驗收。
在具體施工中,舉報人還反映存在著施工單位在“壓牆鋼筋”上偷工減料的行為。6月20日,記者就採訪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反映給同煤集團,有關領導表示:不論是誰反映問題我們都會去嚴格調查。7月23日,朔州煤電有限公司以書面形式回復本報,其主要內容為:“一、工程啟動之初,我們就嚴格按照國家法律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要求中標承建單位遵照國家和企業相關規定,不得進行分包、轉包。我們向所有承建單位做了核實,沒有發現存在分包、轉包事實﹔二、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地下室防水設計等局部細節進行變更,屬於依據實際施工情況經過技術論証后的正當行為。以上變更行為有山西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指派的三名設計人員親筆簽字出具的技術文書(即設計技術交底)為依據。若該院對此項技術變更拒不承認,我們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棚戶區改造是國務院為改善群眾居住條件出台的惠民政策,然而,朔州煤電有限公司在事關一線礦工切身利益的 “同仁家園”棚戶區改造項目上,從工程一開始就用設計方沒有備案的“技術交底”為依據,省去了“地下室基礎底板防水”等項目幾千萬元。當舉報者實名反映、記者調查后,卻單方面把責任推給設計方,全然沒有就各方因為不規范的施工變更而產生的質疑和住戶擔憂的質量問題,採取科學、嚴謹、符合法律規范的跟進措施,對已居住的礦工答疑解惑,以解其憂。
對此,本報將繼續關注。
本報記者 劉永威 李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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