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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好事非要好處費?

其實,錢包回來了,這位失主也有想不通——

時間: 2014年06月30日03:31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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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述人:網友“小雲朵”職業學生

    前兩天,我一大早出門辦事。准備去太原理工大學,報一個會計培訓班。報完名后,就去了街邊的小攤買灌餅吃。正准備掏錢時,突然發現錢包沒了。媽呀,灌餅吃不成就算了,關鍵是錢包裡還有我的身份証、銀行卡,還有剛剛交了培訓費的收據,另外還有300元左右的現金,這些全都沒了。啥時候錢包被人摸走了,我也不知道。
    大清早的,出門不利,真是晦氣,回去慢慢補卡吧。第二天上午10點左右,突然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打來電話的是一個男士,他問我是不是丟了錢包,我說是。他說,他在垃圾桶的旁邊,撿到了我的錢包,可以還給我。
    哈哈,這世上還是好人多啊,估摸著是小偷拿走現金,想把錢包丟進垃圾桶,卻掉在了一邊。雖然錢沒了,但能拿回其他東西也不錯啊。因為錢包裡有交培訓費的收據,留有我的姓名和電話,所以,這個好心人才能聯系到我。
    隨后,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地點,我前去認領。在千峰路口,我見到了打電話的那名男子,個頭不高,大約50多歲的樣子,穿得也不是很講究。確定是我之后,他拿出了我的身份証,看了看,卻沒有直接遞給我。“你也不給我點兒錢啥的?”對方開口了。我愣了一下,說:“喔……那你想要啥呢?”“給我買條煙吧,我就愛抽煙。”對方又說。我遲疑了下說,我就是個學生,也沒多少錢,能買一盒不?他也沒有多說。
    隨后,我便走進了旁邊的煙酒店。一條煙?得好幾百呢吧?他真是獅子大開口啊!我補辦一張身份証,也用不了那麼多錢,居然這麼好意思!
    最后,我拿著一盒10元的雲煙,遞給了他。他接過煙,顯得有些不大情願,把身份証遞給了我,我說了聲謝謝。
    其實,既然是他撿了我的錢包,那麼,銀行卡、收據、錢包都應該在他手裡。可是,他隻遞給了我身份証,其他東西都沒拿出來。一個身份証要我一條煙,我想要回其他東西,是不是還得買點兒啥呢?真是的,還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人,撿了東西自己張嘴要好處費?!反正那個錢包也不值幾個錢,卡也就那幾張,他拿著也沒啥用,姐姐我權當它們都丟了,不要了!
    就這樣,我拿了身份証,沒有多說,就離開了。
    原本,見面之前,心裡對這個男子還充滿了感激之情,覺得真是個大好人,還知道給我打電話。誰知道,見面之后,他好像突然變了,張嘴就問我要好處。整個人的心情,就好像是一塊亮堂堂的玻璃,用一塊臟抹布擦,越擦越臟,弄得烏七八糟的,難受極了!早知道,還不如不擦呢!
    是,能給我打來電話,我很感激。按照常理說,給人家一些物質報酬,也不為過。可是,他卻自己張嘴要好處,而且,口氣還那麼大,這實在讓我覺得別扭。難道,拾金不昧非要有報酬嗎?

心理分析

他只是境界不高而已也無可厚非

山西現代心理研究中心心理咨詢師田輝

    按照社會公德的標准來講,拾撿錢包男子的行為並不是太好。但是,從人性的角度來講,他的行為也無可厚非,只是覺悟不高,不能定性為品德惡劣或者是其他。
    人格分“本我”“自我”“超我”三個境界。“本我”指人最本能的欲望,比如吃飯,求溫飽﹔因為現實因素起作用的人格部分是“自我”,“超我”遵循的是“道德原則”,雷鋒便是超我的代表,有很高的道德情操。
    生活中的很多人都活在自我的精神層面,帶有一些人性中的自私。拾撿錢包的男子他雖然有“超我”的表現,知道打電話,尋找失主,但是,他畢竟還是活在自我中,精神層次不高,有一些私心雜念,想討取一些回報,很正常。也許他的經濟條件不好,也許他打電話前,並沒想要好處,見到失主了,才突然想要好處費。這都能理解,他從“超我”出發,最后做的是“自我”的行為,道德境界沒有大家期許得那麼高。
    其實,這名網友和拾撿錢包的男子,倆人的心理是一樣的,行為標准是一樣的。男子還了錢包,期望回報,但這名網友覺得拾撿錢包的男子,既然做了好事兒,就應該做到底,不應該索取物質作為回報。所以,也不應指責撿拾錢包男子的行為,他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打電話通知,並在約定地點等這些行為,也是值得我們感恩的,畢竟人家可以完全不管,將錢包直接再扔回垃圾桶。
    總之,從社會風氣的角度來講,我們提倡和鼓勵“超我”的高尚道德。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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