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體 山西門戶

以房養老 兩年試點期未必夠

時間: 2014年06月25日01:29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輿論關注
分享到: 評論:

    

    保監會正式發布《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從下個月起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地正式開展為期兩年的試點。投保人群為60周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6月24日《廣州日報》)
    在人口老齡化加快與房價“步步高”的當前,養老和房子都是極為敏感的話題。而把兩個敏感詞疊加在一起,想讓人們不做出“政府把養老責任推向社會”之類的解讀,也是不太可能的。
    民政部有關“政府不會推卸基本養老責任”之說,起碼透視出這樣一個事實:以房養老不過是一種補充手段。換言之,基本養老靠政府的傳統做法不會有什麼變化,而如果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通過以房養老來獲得更高養老待遇,同樣不失為錦上添花之舉。
    但是,與正向抵押相比,以房養老特有的反向抵押,其不確定風險要大很多。以房養老要走出一條穩健可行之路,仍然是短期內難以令人期待的事情。概括來說,這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適用范圍有限,保險企業很難追求規模效應。作為眼下最值錢的家當,除非老人與子女反目成仇等極為特殊的情況,把房子傳給兒女后代,幾乎是中國老人的唯一選擇,否則“家和”就要被蒙上一層重重的陰影。因此,以房養老的適用范圍,基本就隻剩下有獨立產權房的孤寡老人。而既有產權房又孤寡的老人,又能有多少呢?有人擔心政府為了推廣以房養老,把子女對父母房產的繼承權都要剝奪,這種說法其實是很難成立的。
    第二是操作不易。國外成熟的做法,在國內未必容易推廣。以房養老,無非是老人把自己的產權房抵押給保險公司,再從保險公司獲得一部分先期支付的養老費用。房主去世后,房產出售用於抵還這部分費用,其升值部分再按事前的雙方合約處理。但眾所周知的是,年輕人買房的正向按揭,是隨著還款的增加,銀行風險不斷減少﹔而以房養老這種反向按揭,卻因為老人壽命長短、房價是否增值、養老費用預支額度等動態因素的糾纏,時間越長風險越大。再加上土地使用權隻有70年甚至更短等宏觀門檻,具體操作的難度很可畏。
    第三是誰能行使老人的代理權。因為孤寡,才得以進入以房養老的適用范圍﹔同樣因為孤寡,到了真正“老糊涂”的時候,誰來保障其權利的行使,又會成為一個難題。保險公司與客戶是契約關系,不可能幫客戶做主。可是當老人不具備分析判斷能力,無法為自己抵押出去的房產行使處置權的時候,誰有資格真心維護、精心代理他們的訴求?目前來看,這也不是一個容易解決的事。
    綜上所述,以房養老,從概念提出到具體落實,還有太遠的路要走。如果沒有較長時間的心態適應,以及充分的矛盾暴露與解決,實施辦法就很難真正成熟起來。因此,兩年的試點期是否夠用,現在看來還是一個很大的未知數。

馬龍生

(責編:管理員)

相關鏈接

推薦閱讀

專題
視覺志 / 微信公眾號:Asxsjz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視頻 / 微信公眾號:shitingbu
微解讀

網站聲明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