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體報道北京一些想購買電動汽車的消費者在“最后一公裡”受到小區物業的阻攔,讓我們不得不對這些物業管理公司“刮目相看”。
電動汽車低廉的使用成本和使用過程中不造成污染的特點,符合未來交通技術發展方向。但是,電動汽車現階段充電不方便也是不爭的事實。如果在自家小區就能方便地充電,無論對解決電動車主的“裡程憂慮”還是對減少霧霾、提高空氣質量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這樣一件好事,卻在許多地方遭遇了物業公司這一最不應該的“攔路虎”。眾所周知,物業公司是受小區業主委員會委托,對小區的安全正常運行進行管理的——名為管理,實為服務。隻不過,這一挂上“管理”的名頭,有些物業公司就有些分不清主次了,業主要辦點事情反而得求著物業公司了。有的好不容易把事辦了,還得想盡辦法收費,從中撈一筆。
物業公司的權力是小區全體業主賦予的,但反過頭來變成騎在業主頭上的“地主老財”,就值得推敲了。畢竟,業主花錢請物業公司進來,是讓他們提供服務的。業主想安裝充電樁,確實關系到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等多方面問題,確實應當考慮對其他業主的影響。但即便如此,否決權也應當在代表業主意志的業主委員會手中,而不是由物業公司越俎代庖說了算。
對於這種物業公司,政府部門要懲罰,我們隻能說一句:“活該”。並且,對這類打著“為了大家好”的旗號而為自己省事的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完全有理由將他們換掉。
在電動汽車的推廣上,與這些物業公司具有類似風范的還有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門,他們通過設置“地方目錄”等手段,對符合市場需求的外地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新能源產品“使絆”,把本地產品保護得好好的,迫使消費者縮小選擇范圍,這種懶政行為與小家子作風,也當好好反思。
新華社記者 陳 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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